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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章 检察官之死(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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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章 检察官之死(5)

好的,你们问吧,我知无不言。他擦干泪水之后,睁开眼睛看着江一明。

唐明诗的性格如何?

他?性格刚强,是个说一不二的铁腕人物,有担当,工作能力能力很强,上级领导喜欢他,不过,由于过于刚硬,不懂迂回战术,所以,难免会得罪人。

请您举例说明好吗?哪怕一个小细节对我们破案都可能是关键的线索。

比如有些案子证据不足,他为了做出成绩,讨好领导,直接签字,让自己成为主诉检察官,起诉当事人,当然,这种例子比较少,一般情况下,他都会很慎重的。

因此,他可能得罪当事人。

不过我认为他因此被杀的可能性极少,虽然从2000年1月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的规定,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但是还要过法院这一关,造成冤案的主要原因还是法院和公安局。

2000年1月,唐明诗就担任主诉检察官吗?

对,他于1998年就担任主诉检察官,只是2000年1月起才推行办案责任制。

那除工作之外有没有得罪过人?

这……陈担义沉默了,似乎欲言又止,但是最终还是摇摇头。

陈老,您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唐明诗已经死了,他不能开口说话,只有他的亲朋好友才能替他说话,您不必有顾虑,请直说,这是对我们的工作极大的支持。江一明知道他有话要说,但又有顾忌,所以沉默不语。

陈担义点点头,陷入沉思,似乎在考虑如何说起,或者如何说得更委婉一些,最后,他抬起头来说:有一个名叫曾辉的当事人曾经被我们起诉过,由唐明诗担任主诉检察官,曾辉最终被法院判刑5年,刑满出狱之后,他实名举报唐明诗在外面包养二奶,我们派人做了初步调查,结果并无此事,考虑曾辉可能为了报复唐明诗而捏造的事实,所以我们没有调查下去。

曾辉是犯什么罪被判刑?

猥亵妇女罪。

您能简单把过程说一下吗?

江北区黄石村旁边有一个公共厕所,2002年初夏的某天,一个名叫李丽的制衣厂女工,于晚上10点左右去上厕所,还没上完就跑出来报警,称自己遇到曾辉的猥亵,当地派出所出警,在厕所边将曾辉抓获。

曾辉只承认他喝醉酒,进错厕所,在厕所里和李丽打起来,但没有猥亵她。李丽则一口咬定自己被曾辉猥亵,因为她的上衣被撕烂,胸罩的吊带被扯断,她只好用双手护送胸部,等警察的到来。

因为证据确凿,江北公安分局进行立案调查,很快就把证据交到我们检察院,我们对证据进行复核,觉得曾辉已经构成猥亵罪,于是把案子向法院公诉,结果曾辉被判刑5年。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被判刑一年,于2006年刑满释放。陈担义语调缓慢,边说边回忆。

曾辉没有辩诉吗?江一明觉得这可能是一桩冤案。

有,他说自己进错厕所后,李丽正在大解,看见曾辉跑进来气得要命,穿上裤子上前就给曾辉一耳光,曾辉哪里受得那个气?何况是他又是在醉酒情况下,他见李丽打了他之后想跑,伸手抓住了李丽的胸襟,狠狠一扯,结果把李丽的上衣和胸罩撕破了,李丽想还手打曾辉,但是被曾辉推倒在地上,她觉得斗不过曾辉,于是选择报警。

这起案件还没有到强奸的地步,即使曾辉猥亵李丽,也不至于被判刑5年,所以,曾辉为了报复唐明诗,有可能枪杀唐明诗,至少曾辉是有杀人动机,曾辉平时为人如何?

曾辉是一个无业游民,经常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干一些打架斗殴的事,曾经被当地派出所处理过,所以,法院也站在李丽这边。

如果曾辉没有撕破李丽的上衣和胸罩,那么,曾辉就不会被判决猥亵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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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号重案组》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1号重案组》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