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而且他才住一个学期竟然就搬出去了! In his defense,他说那是因为实习医院离得比较远,反倒是开车来学校上课会更加方便。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早就跟我说了!无数遍!真的man,别再说了,不然我都要怀疑你暗恋他了。 ... ......你脸红什么? 我、呃,我就是没想到他增了肌肉后看起来会这么......I mean,那天他揍人时穿的裤子比较紧,然后那个形状 打住!!! 抱歉。 *** 本科四年几乎一眨眼就过去了。 Jason还记得刚入学时布鲁斯脸上的担忧,假如明显到连路人都会问你爸爸是不是不舒服,那对布鲁斯来说就是到了地球马上就要被毁灭的程度。他能理解,主要是因为他们本来说好了去约翰霍普金斯读human biology,但最后他却在最后一刻接受了加州洛杉矶的录取。一个东岸一个西岸,前者开车三小时,后者飞机五小时。甚至在录取之前布鲁斯都不知道他申请了UC系统的任何学校。 要是知道,你肯定不会让我申请。他如此回答的,从布鲁斯的臭脸来看他的预测完全正确。 但好处是布鲁斯韦恩在西海岸相对没那么出名。过来送的时候他还换上了‘dad outfit’,白色球鞋polo衫棒球帽一戴,隔三岔五上报纸的富豪看起来跟附近随处可见的家长没什么区别,在校园晃荡一整天都没有人认出他。 就是在车旁边等其他人把行李搬上Jason宿舍的时候(所有人一致否决了布鲁斯上楼的权力,因为知道他要是看见里面拥挤的三人寝会又一次崩溃。但说真的,哪所公立大学的寝室不挤了?)因为polo衫过于紧绷的胸口还有短袖露出来的手臂肌肉收到了好几张纸条。甚至Jason下楼的时候还看见他在跟一位明显同样是学生家长的女性调情,it was gross*. 加州洛杉矶一届学生的数量太大,甚至除了学校给出的毕业典礼外每个部门也会自己举办毕业典礼,但他的家人还是两个都参加了。当他穿着毕业服戴着学士帽,肩膀上别着代表拉丁荣誉的金色缎带走上台时,他得到了全场最响亮的欢呼。 毕业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斯蒂芬妮带着他跟杜克去夏威夷玩了一整个月,回来后看到一脸崩溃倒在训练场上的提姆,旁边还有一个个子小小,很安静的亚洲女孩。一问才知道那是猫女的新学徒黑猫,本名叫卡珊德拉。猫女因为临时需要外出就把她连同十几只真猫一起丢到韦恩庄园寄养。 Jason跟卡珊德拉一拍即合,因为直到那时他还是会因为一些无缘无故涌上来的...噩梦突然提不起任何精神社交,而卡珊德拉不需要任何语言就能沟通。两人合拍到几乎天天黏在一起,不是卡珊德拉突然出现在庄园吓死其他人,就是Jason消失一整天晚上带着一身猫毛回家。 家里其他人一度以为他们要发生点什么,但被问道时Jason只是大笑,不,Cass is family. 然后,他去了医学院,四年读书加实习轮转,又回到哥谭继续三年的residency,生活好不容易稳定下来。 但当他定期送食物的一群流浪儿童被法科尼轻易掠走又卖掉后,他意识到学医救不了哥谭。 我知道,所以我当年才从医学院辍学。布鲁斯的手搭在他肩膀上,叹气,哥谭现在已经比最差的那段时期好很多了,但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他们都知道那是指黑/手/党被压制后兴起的一群又一群的疯子。 小丑死后好了一些,但他的疯狂被传承了下去。 Jason摇头,蝙蝠侠救不了哥谭,只能给予希望。但有些时候仅仅是希望并不够。 那你想怎么办?
关于《[DC]假如蝙蝠家在阿卡姆找到了杰森》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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