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颐起身出了房门,踏着楼梯下楼去了,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上,赞云的目光没有收回来,落在虚空处。
她的头发几乎干透了,厚厚地披在背上,显得她的脸格外地小,背格外地薄,她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格外认真又格外楚楚动人的东西,他看着她为他忙忙碌碌,心里有个地方特别地软。
他听见她轻盈的脚步声传来,她又上来了,他已经能认出她的脚步声,就算是放在一百个一千个人的脚步声,他也能听出哪个是她的,他盯着门口。
安颐走进来,手里端着那打包盒,走到他跟前,把盒子放在他面前的桌上,又把一双一次性的筷子放在他手边,他闻见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还闻见了淡淡的酒精。
喝酒了?他问,微微仰着头看她,她站着,他坐着。
离近了看,她的脸上有淡淡的酒精带来的粉色。
嗯
赞云拿起筷子,问:和谁啊?我认识吗?
安颐本想说梁静静,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不想在赞云跟前提梁静静这个名字,含糊地说:认识。
赞云瞟她一眼,又低头吃饭。
吃得挺开心?他问。
还行,东西很好吃。
赞云的手一顿,问:吃的什么这么好吃?
家常菜。
赞云的眉头往一块儿挤,抬头看她,目光有点沉,问:你去人家家里吃的?吃饭之前先洗澡?
安颐点点头,赞云捏着筷子看着她,看得她有点不自在,她假装打量他的房子,四处看看,避开他灼灼的目光。
你干嘛这么晚才吃,嘉嘉给你送来你干嘛说不要?
她没话找话,转移了话题。
那时候不想吃,他答。
那你放着就是了,等想吃的时候再吃。安颐说他。
他含糊地应了一句,听不清说了什么。
安颐来之前,李茂前脚刚走。
他上楼的时候看见柜台上放的外卖,顺手就拎了起来,没走两步听见监控里有个声音说:放下,吓得他差点尿裤子,他把打包盒放下,对着监控竖起中指。
他三步并两步跑到楼上,冲赞云喊,你妈有病啊,差点把老子吓死。那谁的饭,我以为你的呢。
你别管谁的。赞云说。
吃了没?没吃我去给你买。
不用。
赞云坐在电脑前,盯着监控,李茂觉得有点瘆得慌,瞄了一眼他的屏幕,问他:你看什么呢?不是一个人影也没有吗?怎么感觉你跟个变态一样?
没看什么。
这两天我在你这住?我先去派件,等下午送完了去鸡场看看就过来。
不用,你该干嘛就干嘛,我行动自如,什么都不耽误。赞云打断他。
李茂平时在养鸡场住着,那属于副业,他的正经工作是顺丰的快递员,这时候身上还穿着红灰相间的制服。
他比赞云大两岁,二十出头就结婚了,打打闹闹了两年就离了,也没孩子,一直一个人,弄了养鸡场以后就搬到那去住了,天天回家吃饭,吃完就去养鸡场待着,不用听父母唠叨,一个人乐得清净。
他听赞云这样说,牛眼一睁,骂道:不识好人心,你以为我愿意?我宁愿住我的狗窝也不愿意住你这,嫌这个不干净,那个脏,切。你有本事别碰女人,一辈子当你的童子,女人多脏啊,又吃又舔,汤汤水水的。
滚吧。
李茂大笑着起身要走,走到大门跟前,又转身问道:真不用我来?需要什么不要?
赞云挥手打发他走,他拍拍屁股,蹬蹬地下楼去了。
头天晚上,他跟往常一样在家里吃了晚饭,走到养鸡场才七点多一点,看见赞云的车停在门口。
他走过去,看见赞云正撅着屁股搬玉米,他问:打算趁我不在偷我东西呢?
赞云把手里的麻袋扔地上,喘着气说:赶紧把你的屋子打开,把这里的玉米和小米都搬进去,等会要刮风了,又强调了一遍,大风。
李茂的笑容消失了,变得一本正经,他问:你确定?
他认识赞云不是一天两天了,其实知道赞云不会瞎说的,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刮风,什么时候变天他都知道,也不知道他到底从哪知道的,从前他们总是嘲笑他是神棍,后来就习惯了。
但这天晚上的天气实在太正常了,他仍然不敢相信。
先把饲料搬到你那屋去,然后要把屋顶搭的pc板加固一下,原来的板子估计是糊弄人的,经不起大风吹。
李茂见赞云神色严肃也一下警觉起来,不敢再嘻嘻哈哈,两人吭哧吭哧地开始搬堆角落里的玉米碎渣和小米,这东西都是用麻袋装的,一袋少说也得百十来斤,扛着它走到他住的平房,走一趟他都觉得背后冒汗了,气喘不匀了。', '。')
关于《爱是骨头里的钉子》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爱是骨头里的钉子》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