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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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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没催,我扔了烟头后挑了一束自己喜欢的花买了!

买的最贵的!

回到周家夏寻谦在客厅,神色水一样的寡淡,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夏寻谦在这里总像是没有灵魂一样,不知道喜乐,不知道悲悯。

周京书怎么不算个自私的恶人呢。

周京书将我买的花送给夏寻谦,夏寻谦接过后便给我了。

他以往都这样,周京书给他买的花转身就给我,搞的我好像稀罕似的。

我也不稀罕,就是扔了可惜,所以会带回在周家休息的房间放着。

夏寻谦很漂亮,也很聪明,他看出来我喜欢周京书,我以为他会挖苦我,但他没有。

夏寻谦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谁都没有错,我可以喜欢周京书。

我好像有一点明白周京书为什么喜欢他了。

名利场长大的周京书遇见了干净的像冬日覆雪那样的人注定是没办法不多看两眼。

可那是错的啊,而我也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我们三人,最可怜的是夏寻谦,他不应该被囚鸟一般的桎梏。

我拿着花,面上没什么情绪,得利于周京书是个君子,夏寻谦才有大把的时间与他周旋。

夏寻谦的人生的干净,他的爱也干净纯粹,他喜欢封麟,我能感受到那股刻入骨髓的爱意,周京书不是他的归宿,是他的劫难。

我看着他们二人不欢而散,成倍的痛苦却长在我身上。

我也没有错。

夏寻谦和周京书有一句没一句的搭了了两句话,我都听着,我庆幸夏寻谦不会因为丢失了些记忆从而接纳周京书。

可周京书好像不懂,他依旧固执。

头顶的灯轻微的晃动,我还算是个敏锐的人,嘎吱的摩擦声是平日里不会有的,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周京书已经被我拥到了怀中护着。

老式琉璃灯直直落下,那样垂直的速度我躲闪不及,碎裂的琉璃块划过臂膀,刺骨的疼痛来临前我的手臂已经被鲜血浸湿。

周京书不喜欢血腥味,我推开了他。

一地的碎片比玻璃扎人,锋利如刀刃般依旧张牙舞爪。

我手臂上的血顺着指尖滴落地上,画面应该还挺血腥的。

我没看伤口用手捂住臂膀直接往外走,其实我想让周京书看看我止不住的血渍,想让他对我心生愧疚,想让他对我护着他的那一刻印象深刻一些。

可他也确实不喜欢血腥味,说不定惹来的只有厌烦。

地板滴滴嗒着血渍,周京书是个遇事不乱的人,刚刚的巨响应该没吓着他。

我说:我叫人来打扫。

我回头的时候望了夏寻谦一眼,他眼中淡然又有些惊魂未定。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件事情或许是夏寻谦的手笔。

夏寻谦一直想逃离周京书的桎梏,我知道。

夏寻谦与我对视了一眼,我便更肯定了。

我朝着别墅侧屋的小房子走去,看见阿姨在门口便叫进去打扫。

我则打算胡乱止血,包扎这种事情我可太熟了,但我这人心不细,一般来说血止住就行,不死就行。

我进了屋后才侧目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头顶的琉璃灯直直划下扎的伤口倒是不浅。

我翻着屋子里的纱布和碘伏,压着伤口的手一松开血就淌的更厉害了。

我胡乱扯出纱布先死死缠住伤口,正打结的时候门被人推开了。

是周京书。

我没想过他会过来,这也不大像是他会做的事,周京书将门开到最大,挡住了屋外的光源。

那种滋味和我与他的状态太像了,我画地为牢的待在角落,他困住我,但只要能看见他,哪怕是那副冷冰冰的虚伪模样,我也愿意一直看着。

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周京书。

我见他眼神落到我手臂胡乱打着的死结上,用着的是他惯有的温和语气:你平时都是这样包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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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暗巷生欢》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暗巷生欢》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