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千百根细线,每一根线上都挂满了纸折的银杏叶。 那成千上万片银杏叶,以旋转的方式,一圈又一圈,颜色由黄渐变到绿,又由绿渐变到黄,像把无数个秋天和无数个春天都收进了这间小小的屋子里。 风从半开的窗户吹进来,那些银杏叶轻轻晃动,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像恋人间亲昵的耳语。 纪天阔被这盛大的礼物震得愣在原地。 他慢慢走过去,抬起手,指尖轻轻触碰着那些树叶。 他摸到了纸的纹理,摸到了折痕,摸到了那些被白雀一遍遍抚摸过的痕迹。 他闭上眼睛,好像能感觉到白雀的手还覆在上面,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他熟悉的温度。两人像隔着时空,手指触碰到了一起。 银杏叶下面放着一把白色的椅子——是和白雀书桌前那把一样的款式。椅子上放着一个淡绿色的信封,静静地躺在那里。 纪天阔伸手想去拿,但瞥见自己刚才在花丛里弄脏的手。 没有丝毫犹豫,他在衣服上使劲揩了揩,揩了一遍,又揩了一遍,直到觉得干净了,才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把信封拿了起来,动作轻柔得像是捧起一件珍宝。 他打开信封,抽出一张同色系的信纸,展开,看到白雀清秀漂亮的字迹: 纪天阔,展信佳! 我现在应该在去伦敦的飞机上啦,你看到我给你留的礼物了吧,是不是很漂亮! 前些天,我问你知不知道银杏叶代表什么,嗯……你回答得其实也没错。但是呢,它对于我来说,代表的是重逢,嘻嘻(偷偷笑一下) 八年前你去美国的时候,我真的好难过好难过。去机场的路上,全是银杏树,你跟我说:爱哭鬼,在银杏重新长出绿叶的时候,我会回来。于是我就每天期待着银杏叶掉光,然后长出新的绿叶。 你没有食言,你从来没有对我食言过。所以你每次离开,说我们很快会再见面,我都相信,我都愿意等,像乖乖坐在这把椅子上,等等就重逢啦! 这次又要分别了……我光是想想,都要掉眼泪呢。 可银杏叶作证,我和你分开千百遍,也会再重逢千百遍。我是你的小福星,我们之间有红线,走不散! 这次换你等我了哦,你乖乖的,一有假期我就会回来看你。然后,等我读完书回来,我们就结婚! 希望那时候的我,已经长成一个像你一样的优秀的大人啦。希望那天是个好日子,晴天,有鸟儿飞,我拿着婚戒,戴进你的左手无名指,保证爱你一辈子。 希望爸爸妈妈爷爷,还有所有的朋友都能来祝福我们。要是清海和杜若帆的小孩子能给我们当花童,那就更好啦!或许我想得太远了,他们那会儿也才刚毕业,可能没有小孩子呢。 不过没关系,哪怕那天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嫁给你。 我给你写信的时候,黄叔老来蹭我,我不得不停下笔来摸它,所以写到这里就停笔啦,可我对你的爱,永远也不会停!!! ——你的白雀 如果按照白雀的计划,应该是在出国时,送出这份礼物。 他写下这封信的时候,他的世界还是春光明媚、花团锦簇,黄叔,家人,爱人,朋友……都围绕着他。 他怀着对未来最美好的期待,却迎来一道道霹雳,那道道霹雳,划破他的世界,留下了不知何时才能愈合的、深可见骨的伤。 纪天阔觉得脸上一片湿润。 他刚要抬手摸,啪嗒一声,一滴泪就砸到了信纸上。他慌忙用手去擦,可越擦那片墨迹晕得越大。 他停下手,低头看着那个模糊的字,认出那是爱。 白雀落笔在纸上的爱意,被晕得更加宏大,像朵盛开的花。 他就那么站着,一手拿着信,一手悬在半空,他没有哭出声,但眼泪不住地往下掉。 他想起白雀信中提到的那年离别。在去机场的路上,白雀扒着车窗往外看,问他:纪天阔,这些树好漂亮,是什么树? 他说:银杏。 是银杏啊……白雀转过头,扑进他怀里,睫毛上还挂着泪,好可惜,风都把它们吹掉啦。 纪天阔搂着他哄:吹掉了还会长出来。随着春风长出来,就是绿色的。被秋风吹吹,就黄了。爱哭鬼,在银杏叶长出绿叶的时候,我会回来。 是吗……白雀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看着他,我不喜欢黄色的银杏叶,我喜欢绿色的银杏叶,我希望它们能永远都是绿色的。 原来那时候,白雀的意思是——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想我们永远在一起。 - 作者有话说: 我觉得这章不虐,下章我也觉得不虐,放心食用[奶茶] 第66章 伦敦的天气和蓉城有些相似, 阴沉、湿润。见到太阳的机会比蓉城多,但也总是灰色。 二月上旬的一个周末,冬令时还没结束, 下午四点天就已经暗下来。 西区泰晤士河边的画廊里挤满了人。 在最里面的展位,两面白墙围成一个钝角空间, 顶灯调得很暗。 地上散着一百多只纸鹤,大小不一,有的落在地上, 有的叠在另几只身上,挤挤挨挨地朝着一个方向。 边上立着根两米高的亚克力管, 管子里塞满了纸鹤,一直堵到顶端。最上面那几只翅膀压在管口, 像是想钻出来,可又钻不出来。 有人站在展位前看了很久,小声跟同伴说:有点压抑。 同伴点头:像被关住了。 糊满水汽的落地窗前站着个高挑的年轻人,他面朝着窗外的泰晤士河,却没有抬眼看。 他穿着灰色高领毛衣,黑色长裤。袖口卷起一道边,露出一寸腕骨。 皮肤白得泛青, 像从来没晒过太阳。银白色长发从鬓角往后拢, 低低地扎成一束,搭在左肩前。 他的睫毛也是白的, 垂着眼睛看手机屏幕的时候,像两片落上去的雪。 有人经过他身边,总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 他不看任何人,只是盯着手机屏幕。 Ciel. 他抬起头,露出一张异常干净漂亮的脸。只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像盖着一层薄霜。 导师巴特端着一杯红酒走过来,兴奋得脸都红了,压低声音却压不住语气里的激动:Hockey看了你的作品,他想找你聊聊。快,别让他跑了。 Hockey五十来岁,头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丝边眼镜,是切尔西一家老牌画廊的合伙人。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能被Hockey看上,基本等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主流艺术圈。 此时他正看着地上的纸鹤,听见动静,回头,看着身后的年轻人
关于《冲喜?收我命的吧!》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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