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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吃兔脑壳吧,放了这么一会儿,也不烫了。 你会吃不?我教你啊,算了也不用教,反正除了骨头都能吃。 虽然去了骨头也没剩啥了。 但是吃兔脑壳嗦的就是那个味儿。 用手捏住上下牙,稍稍用力,就把兔头掰成了两半,里面也是油汪汪的,卤料汁遍布在兔脑壳的每一个缝隙里。 掰开之后,就能看到深受食客们喜爱的一个部位了——兔舌。 不大一长条儿,但是口感独特,肉质细嫩又带着微微的弹牙,被卤汁卤过,又经过辣椒翻炒后,味道鲜香麻辣,十分入味。 比鸭舌肥厚,好吃程度则不相上下。 第135章 麻辣兔脑壳2 吃完兔舌,就来到重点部位了——腮帮子。 这块肉是整个兔头中黎安安最喜欢的一个地方,无他,肉多又好吃! 如果兔脑壳上选最有代表性的一块儿肉,那她觉得脸颊肉肯定高票当选。 细嫩又紧实,嗦的时候能感觉到肉是丝丝缕缕的,香料的味道完美渗透进了每一丝肉里,再加上红油的麻辣…… 辣中带甜,麻后有香,鲜香四溢,绝了! 而且这块肉最容易下口,新手友好,只有一片平平的骨头,形状有点像买夏威夷果附赠的那个开果器。 捏着一角,就可以体会大口嗦肉的快乐了,这是整个兔脑壳上肉最多的一个地方,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下个店了,剩下的肉都得从骨头缝里硬找,只有这块肉最善良,好吃又好嗦。 一块儿不大的骨头,黎安安翻来覆去地啃,确保上面没有一点肉丝残留,才开始下一步。 不过脸颊肉的这块骨头也不能扔,一会儿还有用。 下一步吃的这个地方,黎安安其实不是很懂这块肉为啥存在,每次吃的时候她都忍不住舔一下自己的上颚,一排骨头啊,也没有肉啊,但是兔子的上颚就有。 这片肉……对,要用片来形容,它紧紧地贴在上颚的骨头上,吃的时候要直接上手从一头轻轻撕下来才行。 但凡动作粗鲁一点,没有完整地把这片肉撕下来,那下面的动作就很狼狈了,需要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那个肉,抠得乱七八糟的才算能全都吃到嘴里。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人家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兔天堂。 中国人,就是会起名。 这片肉,虽少,但是浓缩就是精华。 质地紧实又鲜嫩,兼具韧性与脆感,吃起来好吃又有趣。 而且必须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细细品味它的独特口感和味道,因为……没有第二口了。 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没事儿,下个兔头还有天堂,她有8个兔天堂! 接下来吃的这个地方,很多人不敢尝试,黎安安倒还好。 兔眼睛,她不至于害怕但是也不会去细品,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囵吞枣地吃。 这时候,就可以把刚刚放在一旁的那块开果器骨头拿过来了,用兔兔的骨头抠兔兔的眼珠子,煮豆燃豆萁。 噫——这才叫骨肉相残。 不过还真别说,贼好用,一挖就出来。 听爱吃这个地方的人说兔眼睛脆里含汁,不过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认真,倒是没吃出来。 吃完眼睛,基本也就代表着整个兔脑壳看起来就没剩啥肉了。 但是,只是看起来而已哦,因为掀开它的头盖骨,还有一个重量级选手——脑花。 用手顺着菜刀剁出来的那条缝儿,小心地掀开两侧的骨头,注意动作要轻一点,不要碰到里面的东西。 兔脑花易碎又好吃,完整的兔脑花就像被切成两块的鸡心。 不大一个,但是软糯又香醇,拿着脑花勾一下盘子里的红油再放入口中—— 唔—— 太少了! ? 如?您?访?问?的?网?阯?f?a?B?u?Y?e?不?是????????????n?Ⅱ????????????????则?为?屾?寨?佔?点 还没等慢慢品味呢,就没了! 但是味道绝对没得说,卤料早就经过骨缝渗进了脑花里,再加上刚刚蘸的红油,吃起来又麻又辣,但又不会掩盖脑花本身的香。 口感就是大多数动物脑花的那种绵密,但是因为足够小,所以足够入味。 像是猪脑,有时候处理不好就能尝出一点腥味,但是兔脑花是绝对没有的,它有脑花的全部优点,又因为烹饪方式规避掉了仅有的那个缺点,简直是完美无缺。 黎安安觉得腮帮子肉第一,脑花第二,整个兔脑壳点睛之笔的两个地方。 吃完脑花,就没得吃了? 不,还能嗦骨头,骨头缝里都藏着味道呢,每块儿骨头都不能放过! 吃到这,其实已经有点辣了,黎安安一边嘶哈嘶哈地深呼吸,一边嗦着手里的骨头,时不时再嗦两下自己的手指头。 形象?不存在的,在兔脑壳面前要什么形象,只要亲亲就够啦。 话说,吃完一个麻辣兔头需要和它亲吻上无数次,想不爱上它……太难了。 怪不得啃兔儿脑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亲吻。 贴切,真他爹的贴切。 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 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一抠一掉渣儿,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开始使用一指禅,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剜出来一点吃一点。W?a?n?g?址?F?a?b?u?y?e?ī????ū???e?n??????2??????c???м …… 看起来都没有小石头聪明。 傻大馋小子。 不过,不管再怎么难,最后还是都吃到嘴里了。 黎安安赶紧教了他一点吃兔脑壳的技巧,原本她以为这玩意儿是吃货的本能,没想到还得传授。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袁小四嗦了嗦手指,好吃。你还说呢,我要是不回来,都吃不着。 …… 黎安安伸出油汪汪的手,还我两个,我刚才放错了,多放了俩兔头。 袁小四听了,嘿嘿一笑,转移话题,这兔头是真好吃,就是骨头太硬了,而且肉太少,嗦两口就没了。 不过嗦的时候还挺有意思,上面的辣椒花生碎都特别好吃,吸那个骨头缝,还能吸到汤汁。 咋说呢,肉少但意外的不错。 那你觉得鸡头鸭头和兔头,哪个最好吃? 袁小四45°角朝天看了一会儿,很是纠结了一番,才说:首先排除鸡头,鸭头和兔头的话,要是都是你做的,其实我觉得都好吃。选不出来,并列第一吧。 黎安安听了,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他俩果然是口味一致的饭搭子。 要是让黎安安选的话,差不多就是兔头大于鸭头大于鸡头。 鸡头太软了,它吃起来没有人与骨头之间的互动,那种拉扯感和征服感,就是我一定要搞定你的那种浓烈的兴趣。 而且它的骨头太碎,吃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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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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