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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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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拿出一瓶粉红色的药剂,这位小姐,你可能需要这个。

林靥星看了眼药剂瓶,回头问身边人,陛下,这是什么?

乌瑟顿了一下,咳……是好东西,你的确会需要。

林靥星:你想要吗?

乌瑟:我不需要,你需要。

林靥星:所以这是什么?

乌瑟面无表情地说道:一种补充精力的药剂。

林靥星明白了,应该是药剂版咖啡。

我精力挺好的呀。

乌瑟对她露出微笑:会需要的。

林靥星被迷得晕晕乎乎。

他这么好看,想买就买!

海娜瞧少女跟那狰狞面具完全不一样的乖巧,为她抹了把辛酸泪。

这孩子这么小一只 ,怎么承受得住血族的欲望啊。

特别是瞧着那位大人装得柔弱地靠在娇小少女身上,梦魇更是无语凝噎。

她见过装温柔绅士的血族,还是第一次见到装柔弱的血族。

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

4号石屋中,一只巨型海妖正在假寐,底下枕着数不尽的白骨。

有人推门进来,恭敬地说道:老大,姆斯死了。

怎么死的?

目前不知道,没有发现残骸。

哦?这是遇到硬茬子了。

海妖飞格睁开眼,他死之前 ,盯上了什么猎物?

一对第一次进集市的新人,女的戴着东方的犬面具,浑身亡灵气息,男的是个纯人类,金发,拥有光明之力。

飞格:那怪不得他要下手了。

拥有光明之力的人类在黑暗世界可是抢手货。

海妖站了起来,和小山一样高,用孤零零的触须卷起啃了一半的人腿,一口吞了下去。

他张开口,露出黑洞般的咽喉,阴森森地说道:金发吗,正好,我最喜欢折磨金发的男人了。

手下低着头 ,不敢吱声。

在地下集市刚开启的时候,飞格率领自己的小弟们驻扎进来,在这里称王称霸,那叫一个逍遥自在。

所有人都知道血族是集市的创办者,但那时候的黑暗种族们还没意识到血族的变化。

曾经的血族强大但也分裂,谁都不服谁。

氏族们各自为政,连同族的死活都不管,更别提那些弱小的种族了。

渐渐的,黑暗生物也胆大起来,在这片土地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飞格想要夺取集市的掌控权。

就像之前一样,在弱肉强食的黑暗森林里 ,想要什么就去夺。

衰弱的神裔,自然会被妖魔觊觎。

但这次,飞格踢到了铁板。

只是一个金发血族,就轻松撕碎了他的海妖大军。

而这群血族清洗集市的原因,仅仅只是他们的国王要来集市视察!

最后因为那位陛下没有选择来这边集市,那个金发血族居然满脸遗憾地说:是我失礼了,陛下不喜鱼腥味。

飞格现在想想都气得吐血。

妈的,那个神经病血族!

搞死他大半势力,居然还怪他们味道太大! ! !

神经病! ! !

飞格砸裂石屋的墙壁,咬牙切齿地说道:去抓那个人类!

他打不过巴顿,难道还奈何不了一个人类吗! ! !

好的,老大!

领头的飞格走在前面,身后跟着一群小弟,凶神恶煞的模样让所有人退避。

一区的摊位少而精,只有极少数的贵客能入内。

走到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家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咖啡店。

漂亮的白墙蓝顶建筑,外摆的巨大太阳伞,太阳一样的魔法水晶灯,衬得这里像度假胜地,而不是地下集市。

太阳伞下,一对外貌出众的男女正在品味咖啡。

正对街道这边的青年金发蓝眸,穿着黑色双排扣军服,右臂的袖标上是金线绣制的太阳纹章,胸口处佩戴着狮子和利剑交织的徽章。

近卫队队长,巴顿·蒙赫。

血族之王忠心耿耿的鹰犬之一。

他看着对面的银发少女,仿佛根本没注意到走来的海妖们 。

飞格停了下来,带着小弟换了个方向走。

等确定离开那个鹰犬所在地后,飞格才骂骂咧咧倒: shit !巴顿那疯子怎么会来地下集市!

小弟安慰道:老大你放心,我们这次的目标是人类,肯定不会得罪血族的。

飞格:你当我怕血族吗!

小弟们迅速恭维道:当然不会了,老大怎么可能怕呢!

飞格:我跟你们讲,就算是血族之王来了,我都不怕!

他可是深海乌贼,怕什么太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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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血族之王当狗后》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给血族之王当狗后》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