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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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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语气还很骄傲。

好听!表舅好厉害!真有文化!不愧是高考考了250分的人。

羡在:……

后半句可以不提!

胡说,我分明考了251!

姜来憋笑很辛苦。

你嫌我文化低?

没有,251挺好的。

哪里好?

比250多了一分,提高一分干掉千人,不是挺好。

羡在:……

觉得你在内涵我,但是我找不到证据。

林森继续抱着小杨梅不肯松手:以后办家家酒的时候,我当哥哥,棠棠当弟弟,小杨梅当我们的孩子。

棠棠捂脸,感觉到丢人。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

狼群很快就再次回来,它们嘴里都叼着咬死的猎物,大多数都是一些野鸡、野兔还有鸟雀。

这也太神奇了,他怎么做到的?竟然可以控制狼群。

甚至还能让它们打猎送过来,这在修仙小说当中是不是叫做御兽术。

这放在一天前,他们哪敢想追着自己的狼王表演跳舞,狼群去打猎送来食物。

天方夜谭!

不对啊,如果能控制狼群,之前也不会和我们一起那么狼狈地逃跑了。

我觉得今天这一辈子都值了,刚才的那些穿着白色狩衣的,怎么看起来那么像小日子那边的装扮?

我研究过他们那边的鬼神文化,好像是阴阳师的式神。

这也太牛逼了,华夏的道士也可以驱使式神吗?

不管怎样,咱们不会被狼吃了就行。

这群人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很久没吃过正常食物,大量运动过后早就饥肠辘辘,看着这些野味就流哈喇子。

众人重新找一个能扎营的地方。

这群人当中,只有姜来带的保镖最有野外生存经验,处理皮毛的事情就交给他们。

这里附近找不到地下河水源,只能用锅把雪水煮融化。

他们人很多,还好狼群捕的食物也很多,足够大家分的。

其中一半烧烤,另一半做麻辣火锅。

没过多久儿。

营地里就飘出来勾人馋虫的香味。

还好你小子逃跑的时候没有丢锅,不然没有水,清洗都是个问题。陈远廷拍了一下队友的肩膀。

这个人傻憨憨地咧嘴一笑:我以前在连里可是当炊事兵的,当然不能把锅给丢了,关键时刻不仅能做饭吃,还能当武器防御敌人。

羡在听着两个人的对话,心思有点飘起来。

炊事兵啊……

那确实做饭又好吃又能打。

他想起来一件事,嘴比脑子快:森森,你父亲去哪了?

林森正在玩小杨梅的尾巴,笑呵呵地抬头:父亲说,他去给森森找以后娶媳妇的嫁妆,我以后要送给棠棠!

棠棠狠狠瞪他一眼:我是你表弟!

林森笑嘻嘻:你不是不承认我这个表哥吗?那你再喊一声

棠棠闭口不言。

他被一个傻子套路了。

羡在继续问: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赶紧回来,把这个孩子接走。

不知道,没有说,但是他们肯定不会忘记森森的!爸爸说等他忙完事情咱们就回家!

羡在抓住后半句的关键点,把林森给抱过来,两个人神神秘秘地缩在角落里。

你爸有没有说怎样瞒过天道,能不能带棠棠一起回去?

林森小嘴一撇:想屁吃,不可能的,他不是我们那里的人,强行穿越到未来,按照时间法则的规定,会加速时间流逝死亡,只有穿越到过去才不会死亡,比如我们。

姜来也曾劝过自己放弃这个念头,但是羡在不死心。

棠棠一个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有人当靠山庇佑,童年缺少双亲的关爱,长大后心理也不健康。

他总不可能,和姜来在这个世界待上十多年,直到棠棠成年。

如果真这样,到时候又会因为多年的父子感情,不忍心丢下孩子离开。

最好还是想办法一起回家。

羡在:那你天天还嚷嚷着,要娶棠棠,不是两个时空的人,干嘛去招惹。

那咋了嘛,及时行乐,喜欢就大胆地去追!

那是你表弟!

伪骨科不是更刺激嘛!

小孩子也就是一时新鲜,等长大后就忘记了。

林森:棠棠是我见一个爱一个当中,最爱的那一个,他不一样,我会爱他一辈子的!

羡在:???

等会儿?

你说啥?

什么见一个爱一个当中,最爱的那一个?

我还喜欢很多人啊,参加娃综认识的小朋友,森森都喜欢,菲菲姐姐长得最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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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豪门后爸在娃综摆烂玄学》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豪门后爸在娃综摆烂玄学》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