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是个公的。
小狼崽啊呜了声。
群狼之首,成年后的银毛火云狼很好战勇猛,若训练得当,还能带领狼群作战。
它们拥有非常高的智商,用古人的话来讲,就是开了灵智的。
陆晚一阵惊奇。
那些黑衣人不是大雍之人,而是武朝蛮夷。
赵元烈的神情严肃了起来。
武朝蛮夷潜入大雍境内偷猎狼崽,猎杀母狼,只怕是动机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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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改造狼崽
陆晚也紧张了起来。
她之前就分析过这个世界的王朝局势。
不巧,大雍和武朝是百年死敌,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
只是两个王朝之间的实力都势均力敌,打仗多年一直没有停过。
你的意思是,咱们村子不安全了?
如果是天灾,他们也许还会祈祷着天上的神明能够睁开眼看一看这凡尘人世之疾苦,降下甘霖悲悯众生。
可如果是外敌来袭,他们这个村子,只怕是会在顷刻间被屠杀殆尽。
在这里的都是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饱喝足,家人平安,风调雨顺。
赵元烈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
他看着陆晚手里的小狼崽,说:不能让别人知道它的存在。
小狼崽嗷呜了声。
我们是老百姓,没有任何话语权,即便是上报官衙,可庆王毫无作为,只顾贪图享乐,从不管百姓之生死。
说到这里,赵元烈重重叹了口气。
若庆王是个体恤子民的,他倒是可以将小狼崽上交庆王府,由庆王府的人来决定它的去处。
毕竟狼崽血脉稀有,武朝的人偷偷潜入大雍境内,死了那么多人,就为了得到这只狼崽。
陆晚可愁了,举着狼崽左看看右看看。
说:那咱们现在把它丢回林子里,还来得及吗?
她把狼崽抱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这玩意儿的稀有度啊。
这不就跟在现代社会,她拐跑了国宝一样的罪名吗?
赵元烈摇摇头:狼崽认主,就算是丢在了千里之外,它也能找到你。
陆晚:…
好家伙,她这是捡了个烫手山芋回来啊。
也没人告诉她,这玩意儿不仅稀有,还认主啊。
这撮毛太明显了…
陆晚忽然想到了什么,在商城页面找到了染头膏。
这是何物?
可以遮挡它标识的好东西!陆晚直接一顿操作猛如虎,将狼崽头顶上的那撮银毛给染成了黑色。
这样一来,它看上去就和普通的狼没什么区别了。
陆晚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笑着说: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旺财了,你要记住,你是一条狗,你不是狼,是狗不是狼!
乖,汪一声给我听听?
赵元烈:…
旺财蹲坐在地上,歪着脑袋看陆晚,似乎在企图理解陆晚说的话。
来,我叫你,汪!
像这样,汪!
狼崽:嗷呜…
错了,汪!陆晚一巴掌下去,旺财委屈巴巴地看向陆晚:呜…汪汪!
诶,这才对嘛,真乖!陆晚笑眯眯地摸了摸旺财毛茸茸的小脑袋。
好了,现在看家狗也有了。
关于《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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