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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42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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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描淡写的话语,不带有丝毫的温度和感情。

仿佛人命在他们这些人的眼里,比草芥还要低贱,哪怕他是个县令,也依旧不值一提。

是…

待人走后,程博这才软了身子,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冷汗涔涔。

大人,这可如何是好?

程博的师爷刚刚也是吓得不轻。

陆娘子养的狗,怎么会是火云狼呢,那长得也不像啊,到底是个畜牲而已,要不咱们去劝劝陆娘子,让她把那畜牲交出去。

这样既保全了大人您,也保全了她自身啊。

本来平民私自豢养火云狼就是不对的,虽说律法上没有严格规定不能豢养。

但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默认的。

火云狼族群稀少,战斗力强悍,血脉珍贵,又极难被驯化。

早些年大雍王朝曾得了一匹火云狼,但那畜牲竟是不吃不喝,将自己生生饿死了。

它们便是死,也不愿为人奴,供人驱使。

便是这般血性,陆晚一个女流,如何能驯化火云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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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章 把旺财送走

他们当然不知道,不是陆晚驯化的火云狼。

而是狼王托孤。

母狼临死前,便已经将旺财托付给了陆晚,火云狼天生就有着辨忠奸的能力,它晓得谁值得托付,谁不值得。

它能一眼看出陆晚的本质,那不属于她的皮囊下,藏着灼热滚烫的灵魂。

那狼崽子,是她一手养大的。程博站起来说:不管是狼是狗,她都未必能轻易舍弃了。

旺财一旦落入庆王之手,他们便会将其驯化,皇室的驯兽之术…残忍至极。

早些年他们就已经有了经验,知道火云狼宁愿将自己饿死,也不愿供人驱使。

他们便会在火云狼的面前,生生虐杀狼群同族。

普通的狼虽也同样野性难驯,可终究没有火云狼那般厉害的战斗力。

同样是狼,普通狼和火云狼虽然不同,但都是狼。

就好比人一样。

如何能看得自己的同族被虐杀?

他们会在狼还活着的时候,生生扒皮挖眼剁去四肢,让其在火云狼面前痛苦挣扎而死。

要么便是以沸水灌之,开头颅,灌水银…

皇室所谓的驯兽之法,痛苦残忍,火云狼灵性十足,无法忍受自己同族受难,便不得不臣服于人类。

程博重重地叹了口气:万物有灵,又何况是身为狼群之首的火云狼。

若她所养之物当真是火云狼,便是她交出去了,只怕也凶多吉少。

树大招风,陆晚如今不知道被多少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罢了,我亲自去一趟陆家吧。

不管如何,他都该去找陆晚说一说的,让她自己做决定,如果…

如果她愿意把火云狼交出去,兴许能免于一场祸事,若不愿…那他也就只能拼死一搏了。

反正他也活了这么多年,一把岁数也活够了。

人这一辈子,太平淡了反而没什么味道,偶尔来一场轰轰烈烈的,也没啥不好的。

邻居们在帮着陆晚拾掇昨晚被烧毁的院子。

争取早点儿把房子给修好,程博看着陆晚用特制的药水将旺财额头上的染剂洗掉,露出那独属于火云狼的标志时。

他就知道,这场祸事是避免不了的。

她养的,果然是火云狼,且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了火云狼的珍贵程度,却还是养了。

这般凶悍的火云狼,在你手里,倒是乖顺。

这样的御兽之道,才是符合人伦常理的。

而非如同皇室那样,以虐杀驯兽。

谁的命都是命,为何皇族的命,就是要比老百姓的命珍贵?

彼此都是天生地养的罢了,无非是手中握了些许权力,便可以主宰他人生死。

旺财是母狼临死前托付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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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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