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刚刚学做饭,量没把握好,煮多了些,自己也没好意思全吃了,寻思着留第二天吃,结果第二天,全馊了,那味道,上头极了。
嗐,这野猪嘛,好出手,就看你想赚钱还是省事儿。想赚钱的话,拉到镇上去,去酒楼那边走一圈,运气好酒楼就全收了,再不济,在镇上卖给散户,价格也高上不少;想省事儿呢,就在村里敲个锣,卖给村里人,这价格就稍微低一点。不过这天都晚了,若是明天要到镇上去,还得半天的路程,这肉也不新鲜了。
猎户觉得可惜,自己合作的那家酒楼常年收野味,最近就是缺野猪,若能送过去,能赚好大一笔,就是人家也看重质量,不新鲜不要,送过去的时候最好是活的。
那我这只能在村里卖了,可要是卖不完呢?
卖不完就烧火熏做咸肉呗,把肉切成条儿,别太粗就行,猪肉不要碰水,晾干,用盐腌制,再放到地窖里等个三天,再上火烤就行。
我记下了,谢谢叔,我叫林筠初,住榕树村叶新夏家。不知道叔怎么称呼?
林筠初本来想猎户帮大忙了,怎么说都得请个饭,一想,这边风俗严苛,两个大姑娘请人家一个大男人去吃饭,怕是要起什么风言风语,不好。干脆问问大叔住哪儿,届时送点谢礼过去就行。
那巧了,我也住榕树村,不过我家就在山脚这里,离叶新夏家还有一小段距离。大伙儿都称我赵猎户,我女儿看着比你小些,你叫我赵叔就行。
两人脚程都快,一来一往地聊,竟也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了山脚。
赵猎户家毕竟在山脚,先到了家,林筠初和赵猎户分别后,快速回了家。
村里有些人家上半年收成还不错,粮食一批一批的晒,这会儿在晒场上正忙活着,家里的小孩儿也在搭手。
林筠初要回去,就得路过晒场。
村里人家穷,再加上村里也没什么买肉的地儿,十天半个月偶尔有人去镇上赶集,才捎那么一点荤腥回来;赵猎户也有时候缺粮了才拿肉到村里换些粮。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馋肉馋得跟什么似的,吃上一顿,能高兴半个月。
所以林筠初这一路过就不得了了,晒场一下子就炸开了窝。
村民看着林筠初手中提着的两只野猪,一时间不知道该先惊叹她的力气还是佩服她能打两只野猪的能力。
小孩子就不管了,他们眼里只有肉。
一看见林筠初,手里的活也不干了,扔下家伙就往林筠初身边跑。
筠初姐姐,这野猪是你打的吗?好厉害!
孙小米离得最近,一下子就窜到了林筠初身边,也不顾野猪身上的腥臭味,围着林筠初打转,看着比林筠初这打到野猪的正主还兴奋。', '。')
关于《捡来的小姐姐成了我的夫人》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捡来的小姐姐成了我的夫人》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