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女装大佬
五百年前的林崇启穿山越海来到此地,拔下胸前一片护心鳞埋于黄土之下,又招来神鸟泣血引泉,为五百年后的自己种生基。
清和是我的三魂之一,这缕魂从我体内抽离附于那片鳞上。它是命源之宝,灵核道种,也是这棵金梧桐的元神。时机成熟,神果蒂落,清和的肉身便由此而来。
他是其中一枚太机果?蒋湛望向那些果子,个个憨态可掬,盈润饱满,此刻更觉可爱。
林崇启想想:算同源吧。
蒋湛眼睛弯起来,忽地又眉心一皱:那怎么天生患疾,得那种脱水症似的怪病?
这确实出乎我的预料。林崇启说,此处并非偶然路过,是精挑细选算出来的,与我命格相称,五行相济。不料清和出生后不久被抱去西北,而身上的怪病......
他轻笑一声:是性格所致。
什么意思?蒋湛不解,性格跟怪病怎么会有联系。
清和生于水中,有灵泉护体,该是天时地利,进境一日千里。偏他舍易求难,与天相争,同命运相抗。不仅离水上岸,更将自己摔进最污浊的泥里,往复挣扎。林崇启笑道,章崇曦捡到时,无一处干净,叶片和泥沾了全身,幸好懂得卖乖,虽丑成那样,仍然让章崇曦心生怜悯。
丑成哪样?蒋湛不乐意了,随口反驳,褶子多也藏不住他可爱,不像你,又是刺儿又是鳞,你才丑。
三万年来头一次被这样说,林崇启不恼,只觉这人有趣得厉害。
他的样子即是我的样子,只是少了我的本相。你在云华观对这副皮囊动心,本质上喜欢的还是我。
放屁!蒋湛没忍住爆了粗口,怎么不说他的性子也继承了你的性子,本质上,是你害得他这样。
林崇启稍一思忖,觉得在理,不过仍有一处需要纠正:本质上,是我害我自己成了这样。
蒋湛不理,又问那只凤凰是怎么回事:这么说,你才算凤云岭的开山祖师,这山这水都因你而来,包括那只凤凰。
不能这么说。林崇启解释,我算是过客,借此处一用而已,开山祖师是太机派首任掌门,与我关系不大。不过没想到后世人情淡薄,无意收留几月大的孤婴,才阴差阳错让清和落到了云华。
也算缘分吧。蒋湛倒要感激那位掌门有眼无珠,否则他上哪儿认媳妇儿去。元极师尊还是不错的,现在的凤云岭人气儿比仙气儿足。
林崇启嗯一声:至于那只鸟,那不是凤凰。
不是凤凰?蒋湛忽感此句耳熟,仔细一想,眼睛亮起来,与林崇启几乎同一时刻讲出:是朱雀。他在林崇启的界里见过,原来不是梦到的,是五百年前就留你记忆里了。
林崇启点头:这只雀早年修炼得我助力,其血泪可修补神魂,愈体肤之伤。它还此因果,应缘而来。
真是老朋友,蒋湛心里泛起酸劲儿,又听林崇启道:恰逢它焚净历劫,我们自凤云岭一别未再见过。
见到又怎么样,难道还想续前缘不成?蒋湛小声嘀咕,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女声。
谁准你俩挨那么近了?出来!朱樱前几日收到林崇启传话,说小曦自愿帮他做事,需要离开数日。朱樱才不信,认定小曦被这家伙迷了心智,放着凤云岭安生日子不过,跑去青山派当卧底。现下对这位师弟是一肚子的不满,连带蒋湛也看不顺眼。她早就要找上门了,任务缠身才耽搁到现在,没想到半路逮到了人。
本门神池禁地,岂容你二人肆意践踏。三十六颗太机果小半都喂了狼,剩下的不会还要惦记吧。朱樱夹枪带棒,就差上手撵了。
蒋湛正要呛回去,林崇启先他一步。
红妆之韧,不输金戈之刚。林崇启信步至朱樱跟前,目光悠然,上下打量,为女子也不错,但有所需,直言无妨。
朱樱一愣,嘴巴都忘了阖上。她反复琢磨林崇启的话,最终得出一结论:你骂我?似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偏开身子朝蒋湛看去,他说我是女装大佬?', '')
关于《见清和》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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