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把他手里流血的信鸽一扔,看着宫女端水来给娃洗干净,翻过来翻过去地检查他的手,确定没有伤口,才放下心来,漫不经心道:你没事就行。 但是信鸽死了…… 无妨,驯鸽本就会有折损,近来鸽足所携皆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每每放出,或五或十,成群结队,缺一只也没关系。嬴政冷静道。 那要是不止一只呢?李世民小声问。 当做父亲的发现孩子在爬树,那多半不是第一次在爬了。 同样的,做主人的发现宠物咬死了信鸽,那多半也不是第一次咬死了。 但这种事死无对证,总不能把鹞鹰的肚子剖开,看看到底有几只信鸽。 这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了,跟上次小太子带无忧爬树摘杏子被抓包一样,嬴政虽然有点气,但又觉得事情太小,不值得生气,顶多回去之后斥他佻达。 这种程度的责备,甚至比不上给猫猫挠痒痒,别说左耳进右耳出了,李世民左耳都不进。 下次照样约无忧出去找荀子学习,两篇文章讲完,就去赤松子那烤鱼吃,喝完茶再去蒙家骑马射箭玩。 等王家来找女儿的时候,无忧早就换了更方便的胡服,骑着马溜了半天弯了。 王家能怎么办呢?只能夸女儿这么小就会骑马啦! 就像昨天,嬴政能怎么办呢?把鹞鹰烤了? 只能让李世民规训一下他的宠物,以后不许再去捕猎信鸽。 至于规训结果如何,那得问蒙武信鸽今天放出去的有没有少。比较一下才能推测个大概。 阿父,太阿剑给我玩一下下好不好?李世民眼巴巴地望着他。 不好。嬴政果断拒绝。 阿父~ 又来了,撒娇三件套,拉袖子乱晃,腻腻歪歪的声音,自以为很可爱很无辜地睁大眼睛。 实际上嬴政看一眼就知道全是装的。 这孩子一肚子鬼主意,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关键胆子太大动作太快,等你发现的时候早就干完了,拦都拦不及。 不行,太阿过于锋利。嬴政解释了一句。 我会很小心的,绝不会伤到我自己。李世民承诺,只要我擦破点口子,就罚我一年不许再碰太阿剑。 一年?嬴政嫌少。 两年?三年?实在不行四年?李世民层层试探。 十年。 啊?那也太久了吧? 做不到便罢。 ……那行吧,十年就十年。李世民犹豫了一会,才咬咬牙,下定决心,我保证绝不受伤! 嬴政这才把太阿剑给他,换得一时清静,不然这小子能一直念叨,一天撒娇几十遍,从早到晚不停歇,烦得他头都快裂了。 超级烦人,谁养谁知道。 李世民横抱着太阿剑——竖起来会拖地,欢呼雀跃地跑掉了。 不到一刻钟,嬴政就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不是因为孩子,而是因为剑。 ——那小崽子又在干嘛? 第52章 二凤被关小黑屋了 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 嬴政终是不放心,问及左右:太子呢? 蒙毅立刻应了一句:往少府去了。 少府作为小太子固定刷新地点,近日去的频率尤其高,大概是有些产品到验收的时候了,甲方要天天去看看。 嬴政偶尔也会过去,至于什么时候去,取决于他什么时候有时间,以及太子什么时候回来。 大约他流露出了一点犹豫和意动,蒙毅便建议:王上可要去少府看看? 嬴政便顺着台阶下去:可。 等他驾临少府冶铁的工室,看着满地碎裂的刀剑,顿时胸口一闷。 你在做什么? 检校啊。李世民忙得满头大汗,不亦乐乎。 嬴政沉默地盯着他的手,只见当世名剑第一太阿平放在铁架子上,两边卡得死死的,让它保持一个剑锋向上的姿态,然后李世民双手抱着短刀——在他手里显得很长,猛然劈下去。 这可比针尖对麦芒刺激多了,这是刀锋对剑刃。 只听铮的一声锐响,仿佛有人用尖锐的长指甲狠狠地划过玻璃,带了几分残酷暴烈的味道,李世民手里的短刀咔嚓断为两截。 飞迸出去的那一截裂出许多纹路,顷刻之间就沦为了废品。 工室内外鸦雀无声,连新任少府令颠都不敢吱声,更别提其他人了。 欧冶子好厉害啊,太阿居然完好无损诶。李世民啧啧称奇,不知道能不能碎金银? 颠的冷汗已经顺着下巴滑进了脖子里,讪讪一笑,窘迫道:王上,都是臣的错…… 嬴政面无表情地望过去:你错在何处? 臣……臣…… 你可知那是寡人的太阿剑? 臣、臣知道。颠汗如雨下,却没有狡辩撒谎,而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你知道?嬴政目光灼灼。 臣见过,也认识。 那你为何不阻止太子? 因为王上曾经交代过,凡太子所欲,少府上下,务必全力相助。颠如实相告,是以臣虽战战兢兢,也依然要遵守王上的命令。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嬴政算是明白了。 难不成这是他的错?都怪他给太子的权力太大了? 他不着痕迹地深吸一口气,竟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生气。 嬴政把孩子招过来,质问道:你怎可拿太阿试剑? 为什么不可以呢?李世民惊诧地反问,我怕剑受损,都还没舍得拿金饼试哦。 那是寡人的佩剑。嬴政试图和他讲道理。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熟悉而无力的心酸。就好像眼睁睁看见猫把桌上的杯子给推下去,小东西还若无其事地摇尾巴,理直气壮,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好想打他一顿,嬴政第无数次暗叹。 那怎么了?它不是最好最锋利的剑吗?李世民不解,既然是世间最利的剑,怎么经不起普通刀剑的检验吗? 若因此有损伤呢? 这么容易就有损伤,它又怎么配得上它的名气呢?那它不过就是一把徒有虚名、华而不实的剑器罢了,也不值得惋惜。李世民自有他的逻辑,况且剑本是凶器,如果束之高阁,只当成配饰来用,那他跟玉组佩有什么区别呢? 玉组佩,就是由璜珩环瑀琚珠等串联起来,组成非常华丽的配饰,系挂在腰间革带上,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嬴政很适合佩戴这个,因为他身材颀长,高大挺拔,步伐沉稳,再华美的明珠组佩,垂落在玄色衣裳上,也只会显得矜贵
关于《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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