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成刚要说话,唐天佑抢先佝偻腰:小将同志,我们是掏下水道的。 在下水道里走了三个小时,他俩一身恶臭。 红小兵被熏的捏鼻子,挥手说:赶紧去干活,死右派,臭死人啦! 唐天佑倒是很会装怂:是,小将同志。 红小兵走了,他俩继续前行,很快就到教堂了,它荒败破落,连门都没有。 因为反封建迷信反美帝,它的周围甚至没人敢路过。 俩人低头快步走,在路过教堂时瞄一眼四周,见无人注意就迅速钻进去了。 唐天佑会蹲在原地等待,而赵凌成再出来时,已经换好军装了。 他经过招待所,见有个小伙满脸痘痘,遂问:小同志,你怕不是,叫邹衍? 邹衍和林衍同一个名字,只是姓不同。 他本来在看招待所,蓦然看到赵凌成,愣了一下又哼了一声,骑车走了。 赵凌成是外地人嘛,只能用走的,但也不着急,他慢慢走路。 而邹衍刚才扬头看的,其实恰是赵凌成的爱人,陈棉棉。 可恶的女人,她一句话钓起了他的好奇心。 秦小北冒着被狼吃掉的风险进戈壁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邹衍猜到答案了,是狼牙! 因为曾风昨天从西北回来,家都没回就上门找他,想送的就是狼牙。 他其实特别心动,狼的牙齿呢,谁不想要。 但他不想要李开兰当后妈,也不想重新喊曾风叫哥,所以才会拒绝。 可陈棉棉居然也有狼牙,还准备送他却被他错过了? 但她也太任性了吧,就因为他对她三岁的女儿态度不够好,她就翻脸啦? 而且她怎么知道他不想要李开兰,想要针灸大夫当后妈的? 她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此刻是上午11点,邹衍骑着自行车狂奔回家。 下午四点钟他还要上四行仓库去批判几个大资本家,他得吃饱了才有力气。 同一条路上,赵凌成军装笔挺,走得步履生风。 邹衍自行车也蹬的飞快,因为他作为第一小将虽然风光,但其实过得也很苦。 怕别人抢走他的位置,他不敢搞奢侈,更不敢在外面胡吃海喝。 到了饭点他就得乖乖回家吃饭,上了批判台就要狠狠斗人,才能守住江湖地位。 就在大院门口,邹衍碰上曾风,提个菜兜子在买菜。 邹衍本来想嘲讽,说谁家的男人他妈的会出门买菜呀,却又生生住嘴。 因为曾风胸前亮晃晃的挂着两枚狼牙。 邹衍只瞟了一眼,暗暗骂了句:那狼牙可真丑,哼! 但其实就算没有唐天佑当模特,他就已经觉得狼牙可帅了。 他都不跟曾风打招呼,推着自行车就要进院子。 但不远处有个女人在朝他招手:衍衍,衍衍! 邹衍走了过去:姜阿姨,我不能再收您的东西了。 女人把用荷叶裹着的枇杷塞给他,说:你妈说过的,你爱吃这个,快拿着吧。 她就是陈棉棉所说的那个针灸大夫了,名字叫姜爱珍。 因为没有针灸生意,她最近在摆摊卖荷花。 而其实邹司令都没单独跟她见过面,是院里的老太太们要做媒撮合他俩。 ? 如?您?访?问?的?网?阯?F?a?布?页?不?是???f?μ???e?n??????2????.?c?????则?为????寨?佔?点 邹衍心里也很乐意,因为姜爱珍和李开兰的不同在于,她总会从乡下找各种新鲜的,好玩的时令水果或者小吃,专门送给邹衍,那感觉就像他亲妈一样好。 她还总是劝他在外面不要累着,要记得喝水吃东西。 但李开兰只会劝他少作恶少打右派,少欺负手下的红小兵们。 她还动不动就盘问他有没有欺负过女孩子耍过流氓,还总说,要敢搞大女孩的肚子他就完蛋了。 要不是怕挨老爹打,邹衍恨不能抽上李开兰几个大耳刮子。 还没跟他爸结婚呢就摆后妈的款,等真结了婚,她还不得成慈禧太后? 接过枇杷,邹衍说了声再见就要离开,女人又喊:衍衍! 再问:你们家昨天是不是来亲戚啦,是什么人? 昨天晚上赵凌成上过他家,跟他爸聊了很久,但他并不算客人。 邹衍就说:没有客人啊。 曾风买完菜进院子了,姜爱珍又问:曾小将一个人回来的? 邹衍忽略了一个问题,曾风都三年没回过家了,这个女人怎么会认识他? 他不屑曾风,嘲讽说:带了一群乡巴佬,一个比一个土。 见姜爱珍紧皱着眉头,他心头一动,又说:阿姨,要不中午上我家吃饭去? 凑近再低声说:今天周末,我爸也在家。 既然必须有个后妈,他当然要选择这个温柔的,会关怀他的阿姨。 他就想给姜爱珍和他爸制造见面机会。 别的摆摊大妈大婶们也乐见其成,全在说:小姜,去吃饭吧。 姜爱珍拼命的摆着手说:说什么笑话呢你们,快别欺负我了,衍衍,回家吧。 提起篮子又说:你们再开玩笑,我可就不来摆摊了。 邹衍不明所以,也饿得慌,挥手说了声再见,就推着自行车进院子了。 姜爱珍望着他的背影,却是抬手啃指甲。 她当然就是云雀,也是加藤。 咬着指甲盖儿,她心里其实慌得一批。 以她看,她其实才是最可怜,也最无辜的那个人。 她是女承父业,因为她爸一直在76号搞情报工作,她于是也加入了其中。 因为她成绩斐然,军统也觉得他们的人手腕太软,遂聘请了她。 她在军统的工作人人夸赞,没有人说她不敬业的。 但外族终是外族,国党也活该败北。 因为本来应该由她押送军事坐标并直飞日本的。 她工作圆满成功荣归故里,国党也可以返回来收拾核战残局。 但关键时刻国党高层改变主意,换成了林蕴那个散漫又疯疯颠颠的老女人。 国党败了无所谓,但他们坑惨了云雀,等她想走时已经来不及了。 曾经多么繁华美好,国际化的申城被乡巴佬们占领了。 他们本来只配在乡下种地的,但大摇大摆而来,掌管了这座城市。 他们疯了一样提着刀屠杀云雀的同乡们,她也危在旦夕。 幸好她早有准备,跟个本地人结了婚,生了俩孩子。 她当机立断杀掉丈夫,并藉由两个可怜的孩子,得到了新政府的庇护。 国党承诺会救她出去,她于是转到了地下工作。 鉴于优秀的精力能力,她虽然参与过‘盘尼西林’案,但没有被抓住。 也是她让女儿李爱龄一手造就了林衍的惨案。 而本来当时她也该离开的,但唐明花言巧语的
关于《军工大院女儿奴[年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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