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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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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家的时间不固定,有时候间隔三两天,有时候一个星期也不回。

以至于江郁浓养成了每天下班回家时,都会下意识看一眼门口的大榕树的习惯。

直到这天,大队长召集所有知青开会,坦言过几天会有一批新的知青下乡来,一旦有新的知青来下乡,如今的知青所就不够住人了。

大队长的意思,老知青们毕竟在村子里生活的时间长,和村民们的关系也处的比较好,如果可以,就由老知青搬出去几个住在村民家,给新知青腾出来床位。

江郁浓是第一个响应的。

几乎是在大队长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

他要住去季大狗,哦不,季求柘家。

江郁浓也是前些日子才知道,季大狗只是小名,他的大名叫季求柘,竟然意外还行。

对于他主动站出来这件事,大队长表示很欣慰。

他原本就格外喜欢江郁浓,他觉得这位江知青虽然人看着文文静静的,还有点冷淡,但在组织有需要的时候,永远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实在是个很不错的人。

好,江知青是个很有思想觉悟的人,我希望所有同志都能向江知青学习。大队长一锤定音。

又道:你想去哪家借住,你自己选,我相信无论是哪家,都很愿意让江知青这样的人住。

大队长说起了漂亮话。

谢谢组织对我的认可。

江郁浓装作一番犹豫,然后似是想到了什么般道:我看季田地季叔家就挺好,之前有幸在他家住过一晚,他们家的人对我都很热情,是顶顶善良的好同志,就是不知道他们家欢不欢迎我

他装作一副苦恼的样子。

好,就这么定了,你就住季田地家,至于他们家的思想工作,我去做。大队长是个农村汉子,雷厉风行,说一不二。

谢谢大队长。江郁浓站起来,朝大队长深深鞠了一躬。

季求柘一家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却是反应不大。

尤其是马红娟,竟然有种江知青就应该住他们家的想法。

她之所以第一时间会这么想,这都得益于季求柘这段时间每次回家在她耳边念叨的话。

娘,这次又赚了,你下次去镇上帮我换几匹好布,找裁缝给江知青做几身新衣裳吧,布要素净些的,江知青穿起来好看。

娘,这些东西你匀出来一部分,我明天带去给江知青。

娘,江知青还是太瘦了,我买了些肉,明天你做了我给江知青带一份。

娘,江知青

张口闭口就是江知青,典型的有了媳妇忘了娘。

但马红娟转念一想,她儿子反正已经注定要和男人搅在一起改不了了,还不如那个男人是江知青。

起码人家不光是公社学校的老师,人有学问,并且长得也很不错,看起来白白净净的,当她儿媳妇说起来还是她家小子赚了。

这么一想,马红娟就觉得自家还不够好。

人家江知青那可是从京都来的,迟早是要回去的,她家小子虽然她自己看起来又帅又优秀,但不得不承认,跟江知青比起来还是差不少的。

臭小子要是还学不会疼人,靠什么把江知青吊牢?

想到这,马红娟莫名开始有了危机感。

于是,她怀里揣着钱和布票进镇,认认真真挑选了好几块又素净又好看的料子,也没找裁缝,自己亲自动手,做了三套衣裤。

没错,不光是衣服,她连裤子都给做了。

外人做的哪有她做的细心?

马红娟是有点子审美在身上的,至少当江郁浓成功住进家里,季求柘亲眼看着他将三套衣服试了个遍,那是越看越满意。

江郁浓就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基础版型却用料扎实的衬衣裤穿在他身上,熨帖无比。

衣服有些长,下摆被江郁浓塞进裤子里,勾勒出极细的腰身和修长笔直的大腿。

配上一副银框眼镜,又斯文又禁欲,好看到季求柘想立即把人扑倒。

怎么样?

江郁浓颇有些不自在地扯扯衬衣领口,在季求柘诡异而又危险的目光中,产生了想逃的冲动。

很好看,江知青穿什么都很好看,我娘见了,会很欣慰的。

江郁浓:?

季求柘说起这个不无得意:对,这几套衣服都是我娘一针一线缝的,花了她快一个月时间呢!昨天刚做好。

难怪觉得这衣服针脚又细又密,料子摸起来也比商场里卖的要好很多。

江郁浓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

没想到前段时间还抗拒他的马红娟,竟然这么快就认可了他和季求柘的感情,这其中,季求柘应该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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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穿:反派是天命,主角靠边站》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快穿:反派是天命,主角靠边站》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