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 捡个崽崽下乡当奶爸(十三)
不愧是独自在山里生活了八年的小野人,杨云霄这一下午,就抓到了五只野鸡。
还是徒手抓住的!
还是抱着孩子,单手抓到的!
冬天的野鸡比较瘦,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而且还是五只那么多呢!
在征求杨云霄的同意后,白炽当即把其中四只用来换了生活物资。
这事儿找村长就行,他有门路,白炽也省事儿,双方都觉得很满意。
而且白炽还留下了最重的那只呢!
当然了,杨云霄沉浸在自己抓到的野鸡,可以给家里换粮食,可以让阿炽吃饱肉的激动里,根本就没注意到,今晚单单只是他吃进肚子里的,就已经比一只野鸡多多啦。
‘主人,你这样哄骗他,等他以后脑子灵光了,岂不是就知道是有人在骗他了?’
小黑分到了一整个大鸡腿,要是杨云霄细看的话,就能发现那大鸡腿,比野鸡两个腿儿加起来还大呢。
‘怕什么,我又没直接暴露在他面前,最多就是心里猜测一下,再说了,他的速度确实是快,稍加训练的话,打猎没问题。’
‘主人,你要教他打猎啊?’
‘鸡腿不好吃?’
‘好吃好吃,主人你先教吧,以后天天都有大鸡腿吃!’
阿炽吃鸡腿。
一个野鸡腿放在了白炽的碗里,另一只夹起来迟疑了一下,看着被白炽抱在怀里凌曦,又放在了白炽的碗里。
这个阿炽也吃,曦儿小,还不能吃。
白炽笑眯眯的点头,给杨云霄夹了一块鸡肉,是他剥了另外两只鸡腿的肉,混在野鸡肉里,完全没有被发现。
谢谢云霄,你今天可真厉害。
真的吗?那我以后天天上山去抓野鸡!给阿炽和曦儿补身子!
这会儿杨云霄,那可是斗志盎然。
好啊,不过也不能只吃野鸡,正好我有一本教打猎的书,一会儿我教你看。
杨云霄高兴坏了,完全沉浸在了自己可以靠打猎,养活阿炽和凌曦的兴奋中。
杨云霄的记忆很好,当然也不排除在小时候,他也是读过书的,所以书本上的字,几乎都是白炽教一遍就会了。
就在杨云霄折腾学习捕猎的时候,白炽已经趁机砍了不少竹子回来,又提了一只杨云霄新抓的野鸡,去找村里的篾匠了。
他想让篾匠帮忙,做一个小孩儿吃饭的椅子,还有一个小床。
现在吃饭的时候,小凌曦只能一直抱着,她能到处爬了,放在床上都不安全。
而且小凌曦已经快八个月了,闻到饭菜香味时,就会本能的伸手去抓,经常一不小心,就被小家伙抓到了碗里的食物。
可她还小,只能吃各种糊糊,所以还是有一个专门吃饭的小椅子最好,大家都方便。
现在也有专门用竹子做的儿童餐椅,村里还有人家里有闲置的,想要送给凌曦呢。
不过白炽有一点点嫌弃,毕竟等以后学吃饭肯定还得用,所以才准备找人做新的。
随着温度一点点降下来,杨云霄的身体也越来越好了,他经常能抓到猎物,甚至还抓到了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可把村民羡慕坏了。
而这头野猪,也被白炽拿来换了不少粮食和票,或是卖了钱。
到过年的时候,他们家的糖果都是最多的!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就连原本的小破屋,现在也被修补得不漏风不漏雨了。
烧上一盆木炭,房门一关,只开着窗户,屋里非常暖和。
唯一让白炽比较奇怪的是,为什么到现在了,也还没有收到剧情结束的系统提醒?
问了小黑,小黑也表示不清楚。
难道他现在还有饿死自己的风险?
不至于吧?
两人都对这件事一头雾水,讨论了几次都没个头绪,索性不管了。
杨云霄的生日是夏季,这是白炽问过杨大哥和那姑娘的忌日之后,得出的结论。', '。')
关于《快穿,谁家宿主一见面就亲亲啊》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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