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了捏眉心,朝实验室外走去。
你去做什么?汤烨希见他步履匆忙,还以为出了什么紧急的事情,连忙跟了出去,实验有问题?这也不对啊,刚不是还好好的吗?
和实验没关系,靳晏礼头也没回,我自己的一点私事。
什么私事?汤烨希紧跟其后,见老婆?
话说你结婚了,这么久了,我也没见过弟妹一面。到底是何方神圣?
两人是大学同窗,后一同去往国外进修学业。修的专业和兴趣爱好的一致,让两人成为了朋友。除开实验室上面的事情,汤烨希在靳家也挂牌了一个职位。
又不是你老婆,你急着见做什么?靳晏礼从口袋里摸出车钥匙,反手抛给汤烨希,你帮我把车开出来,我把地址发你手机,照这个地址开过去就行了。
昨天熬了个通宵,早晨起来一直连轴转到现在。整个人头昏脑胀,额角突突直跳,精神疲惫。
行。汤烨希接过钥匙,是你老婆,不是我的。不问就不问,改天说不定就有机会见着了。还有啊,你今天晚上好好回去休息休息,铁打的身体也熬不住的。别怪我多嘴,小心你这样下去,迟早猝死。
死前拉个垫背的,黄泉路也不孤单。靳晏礼晃了下脑袋,扛过那一阵眩晕感。敛起情绪后,除开眼球里的红血丝,叫人看不出一点破绽,行了,赶紧过去。
汤烨希原以为是什么重要的场合,结果没想到根据地址导航过去的位置,是一家金牌小狗宠物店。
他问:确定没弄错?
哪有那么多废话。靳晏礼推门下车,没什么耐心。
汤烨希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
里面的小狗种类挺多的,他虽不养狗,是个外行人。
但多少也看出来了,有柴犬、比格、拉布拉多、金毛、萨摩耶。
你什么时候想起养狗了?
虽然不明白靳晏礼想做什么,但当初在国外读书时,旁边的白人邻居养了一只体型较大的金毛。
两家花园离得近,偶尔在花园看书时,隔着一扇铁艺栅栏,见对面的小狗在草坪上玩耍。
起初,他多看了两眼。
后来靳晏礼不知道从哪搜罗出一张飞盘,随手扔了出去,小狗看见后,迅速地往身后跑去。
他懒散地靠在椅背,又嫌阳光刺眼,捞过一旁摊开的书,直接压在脸上。
嘲笑的声音从纸页闷闷传来,这么蠢的狗,有什么好看?
有趣啊。汤烨希看得津津有味,你不觉得吗?
而后,书页从靳晏礼的眉眼慢慢下滑,飞盘在我手里,压根就没扔出去,你没发现吗?
他将手中的飞盘扔到汤烨希的怀里,一副嫌弃的模样,看来你和它志同道合。
滚啊。
汤烨希踹了他椅子一脚,说实话,我以后回国了,真想养一只。白天总泡在实验室,晚上回家了,起码还有一只小狗等待我。
对于他这番煽情的理论,靳晏礼嗤笑一声,蠢了吧唧的。
从回忆中脱身,再看看眼前人,啪啪一顿打脸。不过这种事出突然的事情,大概不在他的原计划里,想养狗的,另有其人。
这条萨摩耶倒是挺可爱的。汤业希隔着笼子,看着一条通体雪白的萨摩耶,只觉得心都要融化了。
当初在国外的想法,回到国内后,自身条件压根不允许。自己每天都快要累成狗了,哪还有功夫再去养一条生命。
只是等他回头,靳晏礼早已和老板沟通好。
是一条小金毛。
也不是说金毛不好的意思。可能相比其他的狗,它的精力更旺盛一点,爱拆家。
不过,哪条狗不爱拆家,不拆家的那都是少数。养狗人要极其富有耐心,这也是劝退他养狗的原因之一。
对比靳晏礼,他也从不觉得他是一个在接人待物方面,极富耐心的人。
他买下的那条金毛体型较小,目前看着性格还比较温良,也不会瞎叫,就是不知道日后长大了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情形。
不过,家里那位高兴就好。
随口道:你家里那位,要是知道你给她买了一只金毛,到时候肯定会高兴。
毕竟,意外之喜。
是吗?靳晏礼拎着笼子,难得探手逗了逗小金毛,嘴角笑容意味不明,可我今天,又做了件惹她不高兴的事了。
第16章 蒲公英
周颂宜下班回来的时候, 靳晏礼已经坐在沙发的客厅上了。
浅灰色的长袖,同款灰色长裤,膝盖上放着笔记本, 夕阳的余晖恰好从露台漫了进来。
不过她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欣赏, 家里劈里啪啦地响着,露台那儿站着几名安装工人,似乎在搭建着什么架子。
心下正疑惑,准备问问靳晏礼这是要做什么。
走近了点距离, 这才发现他的裤腿边缩着一只金毛。年岁看着不大, 小小一只,对于周边环境还处在陌生的探索与适应中。
因为体型矮小,整个身体侧边的沙发靠背挡得严严实实。方才在入口处, 一眼没能发现。
关于《淋雨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淋雨季》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