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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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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还有多少人类活着。 伊势魔女深深地看她一眼,闭上眼睛。 魔法水晶球由透明变成混沌,仿佛有什么东西开始苏醒,一股肉眼无法捕捉的魔法力量在屋子里弥漫。 沉雾非打量魔法水晶球,虽然是不同的力量体系,但她能看到魔法水晶球显示的画面…… 突然,她闭上眼,没有继续窥探它。 她虽然能推演,但受法则制约,不能用在同族身上,会给他们带来可怕的灾难,人类脆弱的生命承受不起。 灵音也安静地盯着魔法水晶球,等待结果。 直播间里,观众们的讨论声慢慢停下来,盯着魔女和魔法水晶球。 不知不觉间,屋里的光线变得暗淡。 无形的风将伊势魔女的黑色斗篷掀起,发丝飞舞,她轻声呢喃:……我看到,往东一直走,一个人类,在一座黑暗的高塔…… 占卜的时间很短,伊势魔女很快就睁开眼睛。 她手下的魔法水晶球恢复透明,闪烁着魔法的光芒,五彩缤纷,煞是好看。 伊势魔女看向沉雾非,阁下,占卜结果出来了。 沉雾非沉默地看她,问道:只有一个人类? 是的。她微微颔首。 伊势魔女是著名的占卜师,她的占卜从来不会出错。 不管是沉雾非、灵音,还是观众都明白她占卜出来的结果,如今万族狩猎场只剩下两个人类,一个是沉雾非,一个在黑暗的高塔。 沉雾非:谢谢。 伊势魔女笑眯眯的,不客气,阁下以后还想占卜什么,尽管来找我!您知道的,您身上有很多我需要的东西…… 多么神奇的人类,明明血脉力量弱小不堪,却如同神迹般降临万族狩猎场。 枯亡城大多时候的天气都是阴晦的,很少能见到阳光。 离开神秘占卜屋,两人走在枯亡城的街道中,周围人来人往,大多都披着黑色斗篷,将自己遮掩得严严实实,无法辩认他们是什么种族。 这种打扮在枯亡城中极为常见,也显得格外神秘。 两人去了一家魔法酒馆,这里提供魔法酒,还有烤魔兽肉,以及一些甜点之类的,很受外地旅人的喜欢。 两人坐在角落里,服务员将他们要的魔法酒和烤肉端过来。 一大桶的酒,一大盘的烤魔兽肉,搭配了一盘不知名的蔬菜水果沙拉。 沉雾非专攻烤魔兽肉,发现这魔兽肉的味道非常好,并不比那些惯常吃的牛怪、羊怪的味道差。 灵音则吃点沙拉,再喝点魔法酒,姿态惬意。 等她放下餐叉,灵音开口问道:你接下来有什么安排? 沉雾非:往东走! 往东走,去寻找黑暗的高塔。 老话常说,人活着就有希望,当务之急先将活着的人类带走。 能熬到现在的人类,绝对是聪明人,对于聪明人而言,只要抓住机会,便会想方设法地活下去。 伊势魔女的占卜中,没有明确黑暗的高塔在哪里,只说往东走。 但要走多久,并不清楚。 对沈雾非而言,不管多长的路都不算什么,只要有一个目标,她自信能找到它。 灵音对她的决定并不意外,同行两个月,多少能看出沉雾非的性格。 她虽走霸主之路,却不是滥杀之人,更难得的是,她尊重生命,看到生命的可贵,懂得取舍之道。 活着的人类在她心里远比其他更重要,既然知道还有人类活着,肯定要找到。 在城里置办一些物资,两人离开枯亡城,往东而去。 因不知道黑暗的高塔在东边的什么地方,他们没有乘坐交通工具,选择只身前往。 离开枯亡城后不久,他们进入一片沼泽。 听说沼泽里居住着一位沼泽女巫,还有很多危险的沼泽怪。 结果,拦路的沼泽怪被沉雾非打服了,并引出沼泽里的女巫。 褐发绿眼的沼泽女巫和沈雾非一番交流后,告诉她,往东边走,要穿过魔法森林,魔法森林里有很多危险的魔法生物,它们对非魔法种族极不友善,会用魔法玩弄旅行之人,是个危险的地方。 不过,阁下应该没问题。沼泽女巫打量沉雾非,用一种呢喃般的语气说,您是我见过最神奇的生灵,您就是奇迹! 灵音微微一笑。 看来这些拥有神秘力量的种族确实能更直观地感受到沉雾非的奇特,正是这种奇特,让他忍不住想探究,放弃以往独来独往的旅行,选择与她同行。 沉雾非不为所动,问道:往东边一直走,是不是有一座黑暗的高塔? 黑暗的高塔?沼泽女巫想了想,约莫两百年前,我曾经往东游历,走过很多地方,确实见过一座黑暗的高塔,不过那是个不祥之地,居住着黑暗的君主…… 沼泽女巫是个喜欢游历的女巫,算是见多识广,很快就想起那片地方。 或许是魔灵族的某些习性,说话的语调很奇怪。 沉雾非没有纠正的意思,只挑自己想听的,然后确定了,黑暗的高塔是有的,是黑暗君主的地盘。 行,那就继续往东走。 和好心指路的沼泽女巫道别后,他们继续出发。 路上,灵音说道:万族狩猎场有十大君主,黑暗的君主应该是指血族的君王,看来我们这次要去的地方,是血族的地盘。 在万族狩猎场待久了,总能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消息。 灵音便是如此,纵使他不曾刻意打听,在与自然相融时,仍是从自然的生灵那里知道很多小道消息。 沉雾非问:血族?是主播吗? 不是主播!灵音说道,血族是黑暗种族,和象征着力量的龙族一样,早已经在万族扬名,并不需要成为主播,他们在万族狩猎场里有自己的领地…… 血族是一群以鲜血为生的种族,纯血的血族是长生种,他们的血对其他种族而言,堪比毒药,一旦被血族注入血液,会当场死亡…… 沉雾非很快就明白了,按人类的说法,血族就是吸血鬼嘛。 和吸血鬼不同的是,血族不能将其他种族转化为血族,而且纯血的血族并不惧阳光,只是不喜阳光罢了,阳光并不能杀死血族。 听说血族会豢养一些血液美味的种族为血仆,他们对血液的口味很挑剔,虽然万族狩猎场里已经有人工造血,但相比之下,血族还是更喜欢纯天然的血液,最好是刚从一些种族体内抽出来的鲜血。 活着的人类若是沦落到血族的地盘,应该会选择成为血族的血仆。 成为血仆,不失为一条生存之道。 沉雾非问道:如果我要带走血族的血仆,要付出什么代价?给金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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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过的怪物都要踹一脚》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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