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话题歪得越来越奇怪,魔王赶紧站出来,无论如何,你要的(父)爱我给不了。不是,等等,怎么听起来这么诡异?草,都是被这两个笨蛋给带歪了!我的意思是,我没有义务、也没有办法满足你的期待,因为我不是艾萨尔。
法斯特倔强地盯着他,眼角红红,祂其实早就知道了。祂只是无法承认。溺水之人怎可能放弃最后一根稻草,哪怕那根本无济于事?
那你到底是谁?祂执着地问。
阿诺米斯迟疑了。
自从意识到自己记忆的缺失,他也曾思考过这个问题。他对着镜子审视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那并不是一张成年人的脸;如果仅从外表判断,旁人可能会觉得只比法斯特大上一点。那些关于学校、历史学、朋友的记忆,很可能属于照片上的那些年轻人,是他们告诉他的故事。
即便如此,他也想要珍惜这一切。
我不是艾萨尔,我也不是其他任何人。他的眼里闪烁着星星火光,炫目得令人无法移开视线,我是我自己,仅此而已。
至于你,又要逃避到什么时候?
塞列奴不明显地弯起嘴角,对法斯特道:那么,起誓吧。向着掌管誓约与秘密的密特拉[1]起誓,除非魔王下达命令,否则你无法以任何形式使用权能、魔法、力量,从现在开始,直到精灵湮没的永远。
稍等。阿诺米斯举手暂停,如果我死了,祂岂不是永远也无法自由了?
请别说这种话。塞列奴皱眉,那样的事,我决不允许发生第二遍。
阿诺米斯:……你这个幸运e的枪兵不要再立flag了!上次立flag后发生了什么还记得吗!!!
但是,以凡人之躯束缚永恒的龙魔女,这种事阿诺米斯还是无法想象。
永恒是很残酷的,所以他不会轻易这么做。
大致上可以按照塞列奴说的来,但是限定条件稍微改一下。他朝塞列奴摇头,于是魔族咽下了反驳;他看着法斯特倔强的脸,语气轻松,要听听我的条件吗?
随便你吧,都无所谓了。法斯特勉强扯了扯嘴角,讥讽道,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要我为你杀死多少人类?征服多少土地?掠夺多少财富?究竟怎样的代价,才值得我的自由?
都不是。阿诺米斯摇头,那些我都不需要。我给你的条件是——
法斯特抬起头,震惊地瞪大了双眼。
无形的气流围绕着他们盘旋升起,银发翻飞,闪烁的光点萦绕飞舞。精灵在为他们低语,在那古老的吟唱中,一道牢不可破的誓约正在成型。
那将是祂漫长一生中,听到的最不可思议的话语。
你将无法自由使用魔法,从现在开始,直到你不再憎恨之时。
……
4月1日(上午):棒!解决了心头大患!大好时光,决定了,应当爱、应当劳动[2]!
4月1日(下午):淦!忘记鹿首精还在罢工。心好累,不想爱,也不想劳动了。
——节选自《阿诺米斯日记》
……
烦,差点忘记还有这回事了。
阿诺米斯本打算先去找亚龙人的,冬眠什么的倒可以先放一边,当务之急是物资运输的事。毕竟魔族这破地方,既没有修路(魔鬼树长太快,破坏性太强),也没有合适的大型牲畜(没有驯化传统,全吃光了),要是用传统的方式运输,早就该饿死了。
还有关于屁股大大那只受伤的眼睛,他也打算趁机解决一下。眼球肯定是要摘的,但是在科技树还没点到麻醉的情况下摘除,未免太过残忍;但既然有了法斯特,事情就有了转机——没有麻醉,冷冻也未尝不可嘛。
毕竟液氮冷冻除疣可是很成熟的医疗方案了。
就在他带着法斯特前往亚龙人聚落时,一只靓仔鹿首精恰巧路过。
魔王看着这个无所事事、嚼着树皮、瞎几把游荡的扑街靓仔,终于想起来那被抛到九霄云外的嫁接计划。
用鞭子抽不就得了。 法斯特在一旁蹭掉靴子上沾的泥,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魔王跟鹿首精聊出结果,已经不耐烦了。
你哥已经抽过了。 阿诺米斯指向旁边一排白花花的腚。受惊的鹿首精会把上半身埋进土里,撅着个腚露在外边,腚上长满了厚厚的白毛。据说是屁股上的毛和脂肪非常厚,除非遇到亚龙人,一般的肉食类魔族是啃不穿的,也算是一种防御策略。然后他们就把好不容易学会的东西全忘光了。
嗤。法斯特语气嘲讽,指望这群蠢货干活,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关于《魔王他总想投降[基建]》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魔王他总想投降[基建]》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