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头关于转班的事,我就自己掉下去了。 学校估计是发现火箭班里有人占着茅坑不拉屎,便改成了流动性的,每次大考考进全年级前四十名的才能进那个教室学习。 结果后面好多人都跟我一样发现在普通班当鸡头有钱拿,都不愿意回那里了。 比如我的男同桌童话和我的前桌泼辣女同学,他俩跟逃难似的跟着我来到了27班,我们还是坐在最后面,像是铁三角。 我来27班已经两个多月了,期中考了89还是98名来着我忘了,反正是下了四楼很久了。 那会儿好像是元旦过后的几天吧,他来了我们学校。 在我原来的班级外面站了很久,没等到我出来,然后才不情不愿地请人把我叫出来,结果人家告诉他我不在那个班。 他问我去哪了,也不知道他问的我原来哪位同学,可能跟我不熟,就说不知道。 他只好去办公室问小头,等他进我教室站到我跟前,把正在睡觉的我叫醒时,我抬头的时候还没有彻底清醒,睡眼惺忪地看着他,笑着说:哥,我终于又梦见你了。 -------------------- 谢谢点赞,心里很暖。 第6章 初印象 他后来跟我说他那会儿不知道怎么回事,看我毫无心机的傻样,终于觉得那声哥没那么刺耳了。 他以前真是拽到不行,见我清醒后转身就走了,我就赶紧跟了出去。 我后来问他,要是我那时不跟着他出去,他是不是还会转过来问我怎么还不知道跟上去,不是已经教过我一遍了吗? 他回我一个不然呢的表情。 临走前我厚着脸皮找童话借了二十块钱,带他去贵州羊肉米粉那吃粉。 端上来的时候他看见我碗里只有粉没有肉,用不谙世事的清澈又愚蠢的目光询问我,我说我羊肉过敏。 一碗羊肉米粉八块钱,不加肉的话五块钱(我悄悄求了好久老板不要拆穿我),因为我还想带他去新开的一家奶茶店喝一杯,我那阵子看好多同学都在喝,应该还蛮好喝的。 他又来这边了,肯定是又受了惩罚,心情不好。 我也并不能安慰他些什么。 一来我们不熟,我不知道他伤心时喜欢干点什么,我们这边也没什么娱乐方式,即使有我也没钱带他去,我只能按照我自己的来;二来毕竟像他这种考差了考到年级第二的程度,在大部分学生圈子里是要被群殴的。 我把热乎乎的奶茶递到他手里,他喝了一口,也没说好不好吃,就拿在手上了。 他的手看着太白了,我碰了一下好凉,然后让他赶紧把另一只手也拿上去捂着,他摇头说不。 我问他怎么了。 那样看着太傻了。这是他今晚说得第一句话。 我就问他大冬天的,怎么不多穿点。 太臃肿了。 不是,我还以为像他们这种学霸是不怎么在乎外在形象的呢。 我身上穿着我爸的外套,我先脱了校服,然后把那件厚外套给他披上。 他十分抗拒,冷声叫我拿开。 我爸那件衣服丑是丑了点,但架不住保暖啊。 我懒得管他那少爷脾气,低头把拉链拉上了,他的手捧着奶茶也裹在里面。 他十分不满不爽,我一直笑着哄着,他才没有脱下来。 我就陪他在街上走着,他不说话,我也不怎么敢问他,就给他讲了几个冷笑话,结果他越听脸越黑,我就没敢再讲了。 应该不是我的笑话太冷,是他没有幽默细胞。 毕竟这几个笑话可是我压箱底的笑话,从来都是战无不胜的。 我现在想明白了,是因为他当时满身心都在抗拒我给他披的那件外套,压根没怎么听我讲话。 他当时像有火在烧一样不自在,我就说你当时实在不愿意就脱掉呗。 过了一会儿他说,那你都给我穿上了。 后来我送他去了车站,跟他说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一根弦时刻绷紧就容易断,没事多
关于《歧路逢秋》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歧路逢秋》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