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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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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剑,我不会饿。他把蛋推了回去。

你就只会耍剑这一个技能吗?王重五好奇心想:他是耍自己还是他的同类呢。

启明点着自己下巴,似乎在回忆自己会什么。回答:杀生。

王重五好心累,他转念一想。

明公子,识字吗?指了指堂屋门边的春联,说:会不会写字?我们可以去写.春联,过年那阵子再拿出去卖。

认识,不会写。但我可以学。启明起身,然后拎起扫帚,行云流水的动作甩了个剑花儿。

一回首,王重五压根不在乎,先去牛棚把蛋递给他娘,接着自顾自厨房里洗碗去了。

启明四下转悠,打量了这恶劣的环境一圈,又凑去牛棚里看到了他娘,略为沉思,然后去了厨房看他洗碗,说:斩断俗尘,去拜入仙门修行吧。有我助你,你定然可以成为天之骄子人中龙凤。

可我斩断不了。我有娘。王重五头也不抬,口吻压抑,冷声道:如果连我都抛下了她,那我娘恐怕就得饿死街头了。

他叹了口气,把洗好的碗拿出来一搁,眼神暗暗,却带着犀利试探,轻笑了声问道:明公子找到我,就只是为了助我成才,没有别的意图吗?

我想成为你的剑。启明一本正经。同时,嗯了一声回答说:同时,我想当一次人。

王重五挑眉,小小孩童,露出不符合他年纪的深沉来,他意味深长道:你已经做到了啊。

……启明不是这个意思。

但他只是一柄剑,不好说,用人话解释不清楚那种感觉。

-

王重五还很忙,他得先去远在十几公里外的市集买菜,同时一路上砍草捡菜,但凡是捡到了南瓜冬瓜红薯之类的,就可以节省几个铜钱。

启明本来作为剑挂在他身上,但是王重五不乐意,于是逼他变成人一路结伴同行。

走路好累……启明擦了擦不存在的汗。

你们神仙难道不走路?

多心扫了眼启明没穿鞋的赤脚,以为他身娇肉贵,心说要不要给他编双草的。

他们我不知道。我是剑,我第一次长腿。说着,他变成了剑插回了剑鞘,躺在地上滑动行驶,还绕着王重五转了个圈儿。

这样舒服多了。启明很高兴的样子。

……王重五甚至觉得这个人只有三岁。

哦不,他不是人,是剑。

沿着山路又走了阵,启明也在坎坷的碎石上滑得叮当作响,没遇到别人,他突声:年年,你累了吗?要不你踩我身上带你滑。

王重五叹气:不用了,剑公子。

他仿佛有点理解启明了,然后提醒说:变回来,没有哪个人喜欢被踩在脚下的。

有道理。启明变了回来。

快到集市了,远远看去有密集的房屋陈列,他又提醒说:公子,变成剑吧。不然的话,你可能会招惹上很多麻烦。

启明乖乖变回去,冒了剑身出来,问:为什么会麻烦?你要把我拿去当了吗?

不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王重五严肃端详他,把他收好放进背篼。

你刚才说的话什么意思?启明再次冒了些许雪白的剑身出来提问。

剑不会说话。王重五把他给摁了回去。

紧接着到了市集,王重五每买一样菜,就要摁一次冒出来的启明,看起来他是真的很好奇人间烟火,于是索性王重五把他给抱上了,只露点缝出来。

一人一剑终于赶集完毕。

王重五正背好背篼,打算看看哪有卖麻绳的给公子编双草鞋。却见他稍微动了动说:那个人在写.春联。

于是这位抱着剑的小乞丐站了过去,光看,却又压根不准备买。

嘴里一直念叨着说:嗯,不错。对。我也觉得那个福字最好看,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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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世愿王君》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三世愿王君》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