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也不知道,她现在大抵是个簪子都喜欢。
于是他每个都说喜欢。
宋清鹤犯了愁:也不能整条街都买下来,那就买个阿晓姑娘最喜欢的,还得劳烦王兄再看看。
萧韫珩眉目散漫,想随便指一根糊弄过去,就说她最喜欢这根,眸一斜,忽然不经意瞥见一根翡翠绿叶相衬的粉玉桃花簪,精雕细刻,栩栩如生,他浓黑的眸眯起。
宋清鹤注意到他的目光,顺着瞧,兄台这根簪子怎么了?
他望着上面煦阳下的折光,缓缓开口,她以前很想买这支,只是这支簪子要二两银子,买不起,只能骗老板说看不上。
宋清鹤笑了笑,一拍折扇,那便这支了,老板,包起来。
他不痛不痒的一句话,身后的小厮从鼓囊囊的钱袋子里取了碎银出来。
老板在手里掂量了下,道:公子,这重量不止二两吧,我给您称一下找您零钱。
他熟视无睹,没事,不用再称了。
老板奉承道:不愧是知州府大少爷,财大气粗,不知少爷是送给哪位小娘子,知州府可是要添喜了?
阿风拧眉,急忙反驳:老板莫要胡说,我们少爷要先立业再成家,才没工夫顾那些腻腻歪歪的事,我家少爷只是送给一个朋友,朋友都算不上。
阿风不可无礼。宋清鹤呵斥道,他转头看向一直静站着的少年,惶恐解释。
兄台莫要误会,阿晓姑娘于在下有救命之恩,在下十分尊敬阿晓姑娘,既是恩人,也想成为朋友,只是不知阿晓姑娘愿不愿意与在下结交。
少年淡淡睨了他一眼,轻启薄唇。
她不缺朋友。
嗓音淬了料峭的春风,他素白的薄衣轻轻飘动。
宋清鹤一怔,扬唇讪笑,也是,阿晓姑娘那般善良有趣的姑娘定当有很多朋友。
也不是很多。
萧韫珩下意识地反驳,眉心微动夹着丝晦涩的不悦。
前面的人哽咽住,似是不知道如何接话,萧韫珩回过神,轻咳了声,这根簪子她定然喜欢,若无旁的事,我走了。
宋清鹤钝住的嘴角又扬起,朝他颔首,那今日便多谢兄台了。
不谢。
萧韫珩点头回了个礼,折身缓缓消失在人来人往的闹市。
彼时日上三竿,阿晓才睡醒,正准备去集市帮王行看摊子,就见王行卷了摊子回来。
嗯?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王行漫不经心道:有个做官的让我写门匾,给的钱抵一天,我就先回来了。
哎呀,那你再待一天,就能赚两天的钱了,再来几单大的兴许能赚三天的钱。
她简直贪婪。
不过算了,你早回来也好,早点给我雕完簪子,我跟你讲,我被你折磨得做梦都梦见诗词,那些字跟映在我眼前一样,我保准后天就给你默写出十首,你最好后天就能雕完。
她迫不及待道。
那未完成的簪子还躺在袖口,粗糙未剔除的木屑贴着肌肤刺痛,萧韫珩鬼使神差问。
如果你哪天掉了一根桃花木簪在河里,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很丑的时候,有个河神出现,帮你寻回簪子,河神问你,掉的是玉做的桃花簪还是木头做的桃花簪,你会作何选择。
他觉得这个问题幼稚至极,竟从自己嘴巴里问出来,这个问题也显而易见,她那么贪心之人,定会选择玉雕的。
阿晓指腹摩挲着下巴,迟疑片刻:我可以说两个都是我的吗?
萧韫珩一愣,无言以对,气笑地勾起唇角,他简直低估了她的贪心。
作者有话说:
阿晓:小孩子才做选择,本大爷全都要。', '。')
关于《太子的黑月光/和太子一起要过饭》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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