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白夜所说,这不过是普通的一座岛屿,因她的原因,明日会开启一次。因此这四方的豪杰,都在这一片岛屿上守候着,密密麻麻,占据了许多地方,看上去至少也有几百人的队伍了。
他们一到,立刻引来了仇恨的目光,毕竟上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天下第一的头衔,如今上岛的人,都是对手。少一个,也就多了一分胜算。
用不着这样吧。雁云夕不禁摸着自己的鼻子,淡笑着看着周围的人,拉着叶天凌的手朝着里面走去。
这岛屿的面积不算太大,雁云夕花了一个时辰就已经把岛屿转了一圈,还好这里有野生的动物和其他的洞穴,不然他们真的要当野人了。
想吃什么,我做。挽起自己的衣袖,雁云夕看着眼前的叶天凌,兀的想到眼前的人不适应坐船,那么海鲜之类的东西,暂时不能做给叶天凌吃了。
至于这岛屿上的动物,大多都是兔子山鸡什么的,能找到的配菜也非常少,晕船的人,最好吃点晕船药比较好,但是这里也没有晕船的药物。
雁云夕无奈的摇头,让叶天凌坐好,伸手掏出怀中的银针,朝着他的三会穴扎去,这样好受一点,一会儿我去抓一只山鸡,吃点东西胃好受一点。
山鸡吗?叶天凌抬头看着那停歇在树干上的野鸡,想也不想,伸手一点,那紫色的剑气破空而去,紧接着空中的野鸡哀鸣一声,碰的一声掉在地面上不动了。
嘴角一抽,雁云夕不由地伸出大拇指来,伸手拔出了银针,让叶天凌坐在树下休息着,手脚麻利的走到海边,快速的清理着野鸡的内脏和鸡毛,随后削去了树枝的表皮,将那野鸡穿了进去。
这里的岛屿内也有许多的干树枝,雁云夕也不用去找,当下生火,将野鸡架在了火上方。
你看着,注意两面来回翻动,让野鸡均匀受热,把表皮烤黄,我去找找有没其他的野菜。拍打着双手站起身来,雁云夕沿着路线走了一次,刚才所见到的食材就在这边,不巧被她找到了一株野生的果树,只是那果实太过难吃,苦涩无比。
不过针对于叶天凌的晕船来说,却是上好的药物。当下雁云夕摘了十几颗果实,又找了一些野菜,在一旁发现了生锈的铁锅,上天还是爱她的,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找到一个锅也算不错。
返回之后,雁云夕向带他们过来的船家要了一些盐巴,在拿了两个碗,要了一个煲饭的砂锅,给了他们十两金子,配菜算是都齐全了。当然,放眼这个岛屿,也只有她和叶天凌最奢侈了。
当那鸡肉味飘荡开来时,无数的目光都朝着他们而来,正是因为知道这里没什么吃的,他们带的不过都是干粮而已,哪里来的这么多花哨,还请一个厨师在身边。正是因为如此,那嘴里淡得都能出鸟了,什么味道都没有。
双手揉着自己的耳朵,雁云夕将那果实煮的汤端给叶天凌,浅笑道:喝点,喝了之后晕船的症状就要好很多了,相信我。
嗯。叶天凌的胃中更是翻江倒海,那酸酸的味道飘荡过来时,很好的掩盖了周围海水的腥味,也让他心中好受了一些。
当下端起那就汤,轻轻一喝,却是险些吐了出来。果实的味道非常苦涩,而且雁云夕也没有去皮,只是将那些果实清理干净放了进去,什么都没有放,这样的味道,说不出的难受。
良药苦口利于病,喝吧,喝吧。雁云夕淡笑着,知道这味道不怎么好喝,但还是劝着叶天凌喝下了那满满的一碗,随后自己拿起勺子,在那锅中舀了一点,险些把她的舌头苦掉了。
真难喝的东西啊。
吃鸡。连忙转移话题,雁云夕看着眼前的人,摸着自己的鼻子浅笑着。
山鸡的味道是非常的细滑美味的,让人难以忘却的味道。在那果实开胃之后,叶天凌渐渐好转了一些,只是刚刚扯下那鸡腿递给雁云夕,后面的一把长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小子,识相的就把这鸡给我!周围的汉子都纷纷站起身来,就好像饿了几天的豺狼一般盯着雁云夕和叶天凌,一个个咽着口水,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
不过是一头鸡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雁云夕刚想说话,叶天凌却是淡漠的扯下一块鸡肉来,送入自己的口中,为什么要给你,这是我媳妇给我做的,有本事也带着你的媳妇到这里来,让她做饭给你。
你!那身后的汉子鼻子都差点气歪了,大喝道:再不给,我就砍了你的手!
有本事试试看。眼眸中的杀气纵衡开去,那优雅冷淡的人看着身后的人,这是小东西为他所烤的山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吃到的。
或许对于雁云夕来说,这一头山鸡不算什么,但是对他来说,这却是最重要的东西。
关于《王的傲世狂妃》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王的傲世狂妃》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