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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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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有趣好玩扯上关系。 理查德:翠,你在说什么啊。 你的语言功能是不是混乱了,食物怎么会好玩呢? 真的,翠西一边嚼着嘴里的肉丸,一边重复道,我感觉嘴里像是在嚼一只调皮的小精灵,它会跑、会反抗,还会在我的嘴里尿尿! 三人:…… 怎么办,感觉这汤好像更没法吃了。 见他们不信,翠西直接把勺子递到了他们的手里,不信你们尝尝,我真没骗你们。 三人没拿勺子,而是用了自己最拿手的刀叉。 煮过的牛肉丸是淡淡的灰白色,能看得出来这是用手揉制出来的,每一颗的形状都不尽相同,表面也不是很光滑。 可奇怪的是,这看似粗糙的手工丸子却难咬得很,牙齿刚碰到,还没使力就被弹开了,想用叉子将它固定住,它也滑不溜丢地在勺子里左右逃窜,一不小心还差点又逃回到碗里。 用刀叉对抗了好半天,三人终于把它降服在了嘴里,殊不知,这只是一个开始。 滋! 彼得刚把丸子咬开一个口,一股金黄色的汁就从里面喷了出来,烫得他下意识想把丸子吐出来,可当味蕾尝到那股味道时,又让他忍着疼把丸子给收了回来。 那是牛肉里的脂肪在炖煮后形成的油,没有任何的调料,全是牛肉本身的鲜味,看着桌子上被溅出的那几滴亮黄的油……唔,确实像是丸子在尿尿。 翠西说得没错,这牛肉丸确实很好玩。 每一次咀嚼,都感觉它是在唇齿上轻盈地蹦跳,不是那种僵硬的韧,而是充满了活力的Q弹,细腻的肉质纹理之间藏了不少的小气孔,锁住了牛肉的鲜美,也把惊喜的牛油藏在了里面。 不对,不止是牛肉,在捶打的过程中一定还加入了一些牛筋,因为在咀嚼的过程中,依稀能尝到粗粝的真实感,是牛筋在捶打后没有被完全破坏的弹韧。 真的好好玩! 这,这绝对是我吃过最特别的牛肉。 它好像还是活的一样,而且它尿的尿,真的好好喝! 一颗牛肉丸,三人嚼了好半天才依依不舍地咽下,就在他们还在回味着牛肉丸的滋味时,先人一步的翠西已经开始品尝碗里的各种牛杂了。 先咬一口牛肚、再吃一口牛肺,喝上一口汤后再来一块炖得软糯的白萝卜…… 翠西的嘴巴太忙了,忙得都没时间跟他们说话,只顾着跟牛的各个部位打交道。 她自认为自己很喜欢吃牛肉,也对牛肉十分了解,但直到今天,她才发现自己之前的牛肉都白吃了,那些都是没有灵魂的牛肉! 牛肚爽脆弹牙,醇厚又有嚼劲;牛肠外层紧实、内里软糯丰腴,有独特的油脂香;牛肺疏松绵软,毫无保留地吸纳了汤底的所有精华…… 分明都来自于同一头牛,她却吃到了好几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和香味。 也正因为有许多种滋味的组合,才更像是一头有了灵魂的牛。 牛杂的味道怎么样?看翠西吃得额头都蒙了一层薄薄的汗,彼得好奇地问道。 理查德:跟牛肉丸比起来,哪个更好吃? 说点什么?牛杂的口感是怎么样的? 翠西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不对,她是懒得跟他们形容,反正他们也不想吃,再形容也是浪费自己的口舌。 翠西没理他们,自顾自地用勺子舀起一点辣椒油抹在牛肚的表面,配上半块炖萝卜一口吞下去…… 沈瑶她在来人间当厨师之前,一定是上帝身边,负责掌管牛的天使吧! 看翠西一口接一口地吃个不停,他们三个终于忍不住了,也想尝一尝这让人说不出话的味道。 看着碗里切碎的牛杂,彼得的视觉不停地提醒他,说这碗里一定是撒旦的料理,可嗅觉却勾|引着他的食欲,催促他赶紧尝一尝牛肚和牛肠的味道。 为了说服自己对动物内脏的抵触,彼得闭上眼睛,舀起一勺牛肚放进了嘴里。 圣母玛利亚啊,原来这才是牛的味道! 牛的身体里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部位?感觉比牛排的味道还要丰富! 沈,你是怎么发现牛肚是可以吃的?你真是个天才! 牛杂只是看起来有些黑暗,但实际上,它不管是口感和味道都一点不比牛肉差,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那么重的肉味而已。 可又有什么关系?不过是瑕不掩瑜罢了。 光是吃肉喝汤有些单调,再往里面加一点切好的饼丝,等着它一点点吸收骨汤变得膨胀,这时候再配着一口牛杂一起吃下去,才是真正的满足! 牛杂汤的价格一定要比牛肉汤定得高一点! 理查德点头如捣蒜,确实,食材虽然不值钱,但你这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法完全值得更高的定价。 沈瑶先感谢了他们的建议,随后解释说:其实,我没打算单卖牛杂汤。 沈瑶的想法是,把牛杂当成牛肉汤的加料。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动物的内脏,要是为了尝新鲜点了一碗,结果在吃的时候受不了牛杂的味道,那一整碗汤就这么浪费了。 所以她决定主卖牛肉汤,十五美刀一碗,同时可以选择额外加五美刀、十美刀或者十五美刀的牛杂。 这样就算尝试失败,把碗里的牛杂单独挑出来就好,剩下的依旧是一碗完美的牛肉汤。 沈瑶:……我这样是把整体风险转化成部分的试错成本,试错成本越低,食客就越容易接受,也不会因为试错成本影响到基础的投入。 听着沈瑶把定价和经济学的原理关联到一起,几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惊讶。 她……真的只是个厨师吗? 重新回厨房切了一些饼丝,沈瑶又对露比说道:等会你们路过教学楼的时候,记得给雷蒙德教授送去,香菜葱花还有调料也都单独装一些。 露比:好的。 沈瑶经常会让露比装一些饭菜送去给雷蒙德。 不止是为了感谢他,帮忙解决了露比的学费和食堂档口的租金,更是因为他允许沈瑶偶尔旁听他的课程。 雷蒙德不止是露比他们的硕导,同时也负责着商学院的大学专业课。 沈瑶不是从早到晚都很忙,每天上午九点到十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她都有属于自己的空闲时间。 有一次她去教学楼找露比,碰巧听到雷蒙德在上课,就站在教室外面听了一会。 后来雷蒙德跟她说,要是教室里有空余的座位的话,她可以进来旁听。 于是,沈瑶就这么蹭了好几节课,哪怕没有教材,她也觉得受益匪浅,她还专门准备了一只做笔记的本子,上课的重点她都会全部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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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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