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跟凉皮拌在一起会不会好吃。 简陋!这个理由实在是太简陋了! 翠西果断地把塑料盒拿到自己手边,强调道:不行,你要是把料汁倒完了,那鸡爪的味道不就淡了吗?如果鸡爪的味道淡了,沈瑶还怎么尝味道? 这份酸辣无骨鸡爪是翠西中午找女生花高价买的。 三十美刀,她只买到了三只鸡爪,但凡多买一点,她肯定会分给他们尝尝,可这是要留给沈瑶,让她研究研究这潜在的对手是个什么路子,有没有剽窃她的手艺。 要是被他们吃了,那还怎么给沈瑶? 翠西坚信,一定是有人试图模仿沈瑶的手艺,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别的食堂还会冒出一个新的中餐档口跟沈瑶抢生意,而且这背后说不定还牵扯到更大的阴谋。 为了以防万一,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 确实,只是交个钱而已,她们怎么去了这么久?理查德也有点等不及了,跟着咽了咽口水。 其实他刚才已经尝过味道了,因为有只鸡爪的爪子断了,所以他幸运地分到了一小截指头,但这味道实在是太开胃了,口感又很筋道,所以他才想尝尝整只鸡爪的味道。 韦恩:沈瑶的味觉很灵敏,我感觉她只用尝一只鸡爪就够了,三个?有点太多了。 是啊,理查德跟着说道,不如给她留一个,然后把所有的料汁留下,我们只分剩下的两个鸡爪。网?阯?F?a?布?y?e?ǐ????μ?????n?②?0????????????m 不可以!翠西坚决道。 你们能不能换一种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假如这真是剽窃了沈瑶的手艺,那沈瑶岂不是能做出和这一样,甚至更好吃的鸡爪?所以只需要等她们回来,以后就能吃到另一种口感的鸡爪,那现在这区区的等待不就变得值得了吗?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们已经等了二十六分钟了,真的快等不了了!!! 快到三点半的时候,沈瑶和露比终于回来了,此时距离他们在食堂里靠看书来转移注意力,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分钟。 沈,我问到了! 翠西第一时间把自己花高价买的无骨凤爪拿给了她,学生们虽然没有订你们档口的中餐,但是却在订这一家的饭菜。不仅价格高,而且听说都是你们档口没有的种类,这盒鸡爪就是我买来的。 露比:所以其实学生会就是故意不来订我们档口的饭菜,好让别的档口抢我们的生意?! 好啊,这手段未免太肮脏了! 正当露比准备大骂一番,可在她看到盒子里的鸡爪时,那些话却都堵在了嗓子眼。 这不是我们在店里卖的鸡爪吗?沈瑶惊讶道。 随着天气的变热,店里卤味的销量减少了许多,倒不是厌倦了辣卤的滋味,只是夏天大家的胃口都不太好,更想要吃点清爽、开胃的食物,不像冬天,吃完又麻又辣的鸭货、鸡爪后可以让身体暖洋洋的。 所以沈瑶就想到了,推出口味更清新的鸡爪。 冰冰凉的捞汁会让鸡爪变得更紧实,这时候再用啃的方式就太费力了,而且为了更加入味,沈瑶便想到了剔骨的方式,把普通的鸡爪做成无骨凤爪,这样就能吃得更畅快了。 露比拿过盒子,闻了闻里面料汁的味道,又观察了一下每只鸡爪的形状,肯定道:没错,这就是我们做的无骨鸡爪,剔骨的方式、料汁的配比都是一样的! 剔鸡爪骨是个费时又费力的活儿,包括沈瑶也是只知道步骤,动作没有流水线上的专业工那么熟练,所以周末两天,她们和陈晨他们只剔了差不多一百多只。 在店里还不够卖呢,就没想着拿来食堂的档口。 难不成,这是他们大老远跑去沈奇小馆买的? 那就是说,这种鸡爪你们其实会做? 露比:当然! 如果我们想吃的话,可以随时去‘沈’奇小馆吗? 露比:是啊。 在得到露比肯定的答复后,韦恩和理查德就像是红了眼的饿狼一样,直勾勾地盯着她手里的塑料盒:那,那我们现在可以吃了吗? 见他们跟没吃过饭的饿死鬼一样,露比赶紧把鸡爪递给他们:好了好了,你们吃吧。 鸡爪被浸泡了十几个小时,早就吸饱了料汁,再加上没有骨头,所以叉子轻轻一扎就能把它挑起来。 没有骨架支撑的鸡爪,像是果冻一样在叉子上摇晃着,似是在诱惑着他们,让他们赶紧吃掉自己。 ? 如?您?访?问?的?w?a?n?g?阯?F?a?b?u?y?e?不?是?ì????ū???ē?n?????????????????????则?为????寨?站?点 恭敬不如从命,韦恩直接一口把那只鸡爪塞进了嘴里。 咯吱咯吱~ 和辣卤的方式不同,用捞汁浸泡的鸡爪口感是Q弹的,像是在嚼一块很有韧劲的脆骨,每一次咬下去,齿间都会产生愉悦的抵抗感。 因为骨头被剔除得干净,在吃的过程中完全没有障碍,可以尽情享受大块皮肉带来的满足! 入口时,明亮而清爽的酸味,与直接但不过分暴烈的辣味在口中炸开,迅速激活了味蕾,紧接着,是蒜的辛、是柠檬的酸、是淡淡的甜味以及若有若无的麻味……一层层缓慢浮现,让味道复杂而富有深度。 分明同样是鸡爪,但却是和辣卤完全不同的奇妙盛宴! 在店里我们一共做了三种口味,柠檬酸辣、柠檬蒜香和红油麻辣,露比端着盒子走到档口,带上手套抓了一把黄瓜丝放进去,这一盒应该是柠檬蒜香的,配上黄瓜丝和花生米会更好吃。 这酸辣汁可是精华,倒掉岂不是浪费? 飘着芝麻的捞汁很快就裹满了黄瓜丝和花生的表面,再吃上一大口,这更加清爽的滋味,简直比刚才的鸡爪还要好吃! 啧啧,露比真不愧是尖子生,没想到她不仅智商高,吃商也这么高。 这没有骨头的鸡爪你们在店里卖多少钱?翠西好奇道。 露比:五美刀一只。 正常不剔骨头的是三美刀,因为人工成本要核算进去,所以会多加两美刀。 这么说,刚才她是花了将近一倍的钱买了三根鸡爪?! 可是那女生也就只多加了五美刀卖给自己而已,也就是说……学生会的人帮忙跑腿起码能赚一倍的饭钱?! 怪不得,怪不得他们的要价会那么贵。 从沈奇小馆买了饭菜然后加价卖给学校里的学生,轻轻松松就能赚到比店里还要多的钱,这未免也太会赚了吧! 所以,这鸡爪是从你们店里买来的? 露比和沈瑶对视了一眼,摇摇头。 工作日她们都要忙活食堂的档口,店里那边是由乔琳和陈晨负责,只有周末她们才会去店里。 之前沈瑶交代过,如果店里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联系,一直没有接到店里的电话,可能他们也不知情? 嘟嘟
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