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瓜蛋子,既希望她早点认清爱情的本质,又怕太早看清,会失去对爱情的兴趣。 说起来出轨,沈,我真的很对不起你…… 忽然,瑞拉一下子凑了过来,紧紧地握住了沈瑶的手。 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她还是吞吞吐吐地说出了口:前,唔,前段时间,我吃了其他餐厅的中餐。 什么?! 一听这话,沈瑶还没什么反应,其他人都表现出了震惊。 是唐人街的吗? 不会吧,唐人街难道别的好吃的中餐? 天啊,瑞拉,想不到你也是个喜新厌旧的人,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 那家餐厅的味道怎么样?真的比沈做的好吃? 面对众人的疑问,瑞拉惭愧地头都快抬不起来了。 要是真的好吃也就算了,可…… 一泡屎!那就是一泡狗X!!! 那种感觉,就像下定决心出轨,结果出轨的对象是比德里克还要丑、还要老的人一样。 本来瑞拉想把这件事烂到肚子里的,既然她们问了,那索性就说出来让大家一起避雷。 我上次是听那个谁说的,说他家出了新中式中餐,说是最符合美国人口味的中餐。 结果我去了才发现真的是上了大当!那个炒饭,炒得菜是菜、饭是饭,完全尝不出那种融合在一起后的味道,还有他们家的炒菜,用的应该是橄榄油,青菜有的都没炒熟! 我当时点了七道菜,说实话,看起来每一道都跟沈做的很像,甚至还更加地精致,但口味真是一言难尽,唯一好点的是那道番茄牛腩,不过拌上米饭吃的味道也很一般。 别去,真的别去,那里一道菜的价格可以抵得‘沈’奇小馆十道菜的价格了,谁去谁踩坑! 大家还是头一次见瑞拉这么狠狠地吐槽一家店。 看得出来,这次出轨的体验确实是十分糟糕。 拿起一片杏仁酥放在嘴里,丽珊卓幽幽地说:我就说吧,沈做的中餐是最好吃,最正宗的,放眼整个纽约,不会找到比她更擅长中餐的人了。 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奶茶,斯嘉丽跟着问道:到底是哪家餐厅啊,竟然没把自己的中餐店开在唐人街? 瑞拉:你们都去过的,万斯。 万斯? 听到餐厅的名字时,大家都愣住了。 等等等等,万斯竟然推出中餐了? 不会吧,它不是主做法餐的吗?什么时候有中餐的。 我都好久没去了,之前经常去,但是自从吃过沈做的中餐后,就感觉他们家的味道就那样了。 人呐,都会在吃完细糠后变得挑剔。 万斯是纽约有名的米其林三星餐厅,主厨道顿最擅长的就是各种法餐,不少人都会为了他的手艺,不远千里地来一趟,他前年刚拿下金奖的时候,更是要提前两个月才能约得上万斯餐厅的位置。 道顿的手艺没有变,还是那么好,不过比起法餐,她们还是更偏爱风格多变的中餐,尤其是用鸡爪子、鸭脖和各种内脏做出来的猎奇美食。 万斯餐厅还是会去的,但是可能要等到有空的时候了。 大家都在惊讶于万斯餐厅推出了中餐,只有沈瑶和露比觉察到了一丝不对劲。 万斯餐厅也有中餐?露比问道,他们有精通中餐厨师吗? 瑞拉回忆了一下,说:并没有看到有什么新面孔,感觉那些中餐,应该是他们自己研究出来的。 确实只有这一种可能,要是身后能有高人指点的话,怎么能把炒菜做成那个鬼样子? 就拿那道宫保鸡丁来说吧,精致得像是一幅画,可味道简直堪比车祸现场。 真的是炒出来的吗?不对,更像是用低温油慢慢煎出来的,甚至调味都要用克重器测量一下每一种的份量。 看得出来,他们对每一个步骤的要求都很高,但越是这样细致,越是做不出地道中餐的那种味道。 适量、少许、稍稍、一会……这些量词可是中餐的精髓,哪是克重器能够量出来的? 放心吧,他们不会对你们的餐馆造成威胁的。 瑞拉安慰她们道,真的,只要吃过你做的中餐,再吃他们做的,就会发现差距。他们的法餐做得很好,但中餐水平离你隔了有一座珠穆朗玛峰那么高。 沈瑶唇角微抬,我其实倒不担心会被他们抢走生意,而是…… 扭头看向身旁的露比时,发现她也正看着自己。 ※ 如?您?访?问?的?w?a?n?g?阯?发?B?u?y?e?不?是?í????ū???ε?n???〇????5?????o???则?为?屾?寨?站?点 看来她们想到一块去了。 既然万斯餐厅想推出中餐,和沈奇小馆联名岂不是最好的办法? 万斯可是米其林三星,放眼整个纽约,不管从评分还是口碑都是排名前三的水准,要是能跟他们合作一次,肯定能把沈奇小馆带到更高的位置。 对了,你们有万斯餐厅主厨的联系方式吗?露比两眼放光地问道。 要主厨的联系方式没有用。 艾拉:对,他们的主厨和负责人是分开的。 一般的米其林餐厅,主厨和主理人都是同一个人。 但是万斯餐厅不同,或许是餐厅的名气够大,主厨一个人兼顾不来太多的事,便请了另一个人来负责运营方面的事,不过听说他们是几十年的朋友,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是不分彼此的。 沈瑶又问:那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有吗? 丽珊卓回道:我帮你问问吧,应该是能拿到的。 这就是上流社会的好处,任何人的联系方式都能通过各种关系拿到,明星?富豪?导演?哪怕是白宫的座机号码也不是没可能的。 …… 厨房里,沈瑶正在用小火炒着锅里的茶叶和白糖。 大部分沈瑶准备用来做奶茶,剩下来的则可以用来做茶熏。 家里的茶叶太多了,今天一翻才发现大大小小的罐子有十来个。 有的是丽珊卓她们送的,有的是这段时间联名的餐厅老板送的,郭云龙也给她带过不少,还有之前在学校开档口时,各个摊主送她的欢迎礼。 他们很喜欢送茶叶,在他们的印象里,好像华人最喜欢的就是茶叶。 是不是炒糊了?琼恩耸了耸鼻子道。 没有,就是这样做的。 在茶叶和白糖的混合物上搭起一只架子,再把卤好的整鸡放在架子上,最后盖上锅盖静置几分钟,就可以让鸡肉完全吃饱茶叶的味道。 平常在旁边学习的人都是陈晨,今天倒是乔伊很努力地记着笔记。 他也想当厨师。 当服务员赚得太少了,这段时间和陈晨一起出摊卖小吃,乔伊感觉中餐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自己要是努努力的
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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