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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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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尘,甚至还会到整个纽约的餐饮圈。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麦克前段时间来纽约时,对沈奇小馆的宣传。 只是在电视上简短的一句话而已,甚至还是在深夜,就能引起小小的轰动,要是真让它立起了口碑,做出更多的宣传……尤其是当沈瑶和露比,开始和各个中高端的餐厅联名的行为,一下子就让万斯产生了巨大的危机感。 他们这是着急了,否则怎么会研究推出中式菜品? 哈哈哈哈,不过也挺搞笑的,以为自己能模仿出中餐的味道,结果呢?不还是要靠来自华国的厨师才能做到。 但该说不说,这种行为也挺卑鄙的,竞争不过就用肮脏的手段。 放下手里的糕点,尼娅继续说:不过,沈,我可得提醒你,既然他们挖了你的厨师,就肯定还会有后手,你一定要多多注意。 富家的阔太太可不只会买奢侈品,生意场上的事情她们见得多了,所以深知这样下作的手段,一定会是接二连三的连环招。 沈奇小馆的顶梁柱只有沈瑶和陈晨。 现在他们已经得到了陈晨,只要再把沈瑶整垮,那原本属于沈奇小馆的热度就会涌向万斯餐厅,到时候的生意何止是更上一层楼这么简单? 应该没什么可担心的,沈瑶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飘着的奶皮子,我们的餐馆向来是干干净净,就算是想要使出阴招,也不会被他们抓到把柄。 拿起杯子跟她碰了一下,丽珊卓笑着为她打气:放心,我支持你。 是啊。 碰到什么问题就直接跟我们说,我们一定帮。 大家也纷纷用杯子和她碰了一下,不用怕,我们都支持你! …… 自从在万斯餐厅碰到陈晨后,他们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 陈晨不再经营小吃车,也不再和沈瑶联系,好像他们的友情就这么画上了句点。 不过最为难的,还是同时跟他们都交好的人。 琼恩和乔伊当然是站在沈瑶这边的,可是他们跟陈晨也是认识许多年的朋友,两段友情哪边都放不下,就只能每天奔波着两头维系。 白天帮沈瑶收拾即将开业的新店,晚上去陈晨家里一起喝酒吃饭,累是累了点,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不止是大人,他们之间的割席,给小孩子也造成了困惑。 沈姐姐,你是不是跟陈叔叔吵架了? 周末,在去庄园的路上,坐在车子后排的杨子岳小心翼翼地问道。 之前每周回来,都是陈晨开车送他,今天的车上却只有沈瑶和露比。 沈瑶刚学会开车不久,开车的时候浑身的神经都紧绷着,可当听到杨子岳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她一直耸着的肩膀去倏地沉了一下。 转过头,露比微笑地向他解释说:不是吵架,只是在某些事情上存在着一些分歧。 她试图用轻松地方式把事情给模糊过去,但小孩子的观察力是最敏锐的,他知道她们之间肯定不止是有分歧这么简单。 是因为陈叔叔去其他餐厅上班吗?杨子岳又问。 嗯……不全是。 抠着手里那几件陈晨托自己带给爸妈衣裳,杨子岳按照自己的所见所闻,替他说道:其实都怪那个留胡子的人,每天都来缠着陈叔叔,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好几个。虽然我听不太懂他们说什么,但能看得出来,陈叔叔一开始是很讨厌他们的。 沈瑶:讨厌?讨厌又怎么会去上班? 不知道,反正有一次是白天刚把他们赶走,晚上陈叔叔就去找他们了,回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一股酒味。 杨子岳不知道他们每次谈话的内容,可他能看出来,陈晨一开始并没有跟他为伍的想法,是后来才改变的主意。 至于原因?杨子岳也不清楚,只知道那天他本来愁得一直在阳台抽烟,突然怎么了一下,瞬间情绪就变得兴奋,随后晚上就去了万斯餐厅。 把杨子岳的话给露比翻译了一遍后,露比撇撇嘴:还能是为了什么?还不是金钱战胜了人性,觉得离开餐馆会对不起我们,但想明白钱最重要后就释然了。 陈晨向来贪财,他的心路历程,随便代入任何一个守财奴都能分析出来。 算了,就这样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瑶淡然地道,既然他觉得能在万斯得到更好的发展,那就随他去吧。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些事情是没办法强求的。 ? 如?您?访?问?的?网?阯?发?布?y?e?不?是?ī????ù?????n???????????????????м?则?为?屾?寨?站?点 沈瑶虽然为了陈晨被挖走的事而生气,但站在利益的角度来看,他这么做确实没什么问题,毕竟谁都希望能赚更多的钱,米其林三星餐厅和一家普通的中餐馆,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既然阻止不了,就只能疏解自己的情绪,总不能为了一个人把自己的身体气坏。 就当是长教训了,以后再看人的时候,学着多多擦亮眼睛就好。 知道今天沈瑶和露比要带杨子岳来,刘大嫂和几个人早上干完活儿后,就开始准备今天的中午饭。 沈瑶的车子还没驶进庄园的大门,就闻到了那口大锅里冒出的浓浓肉香。 咕嘟咕嘟…… 锅里的汤是从天不亮就开始炖的,经过这么六七个小时,已经变成了诱人的奶白色。 汤底用的是羊棒骨,还放了一只鸡架进去提鲜,飘在表面的那只纱布包里是花椒、八角、白芷这些香辛料,高高地扬起一勺,完全闻不出半点膻味,只有最纯粹的肉香和骨香。 今天是要吃烩面吗?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瑶惊喜地问道。 对,刘大嫂一边切着豆腐丝和木耳丝,一边说,天越来越冷了,你们开车来这一路肯定吹得慌,吃点羊肉身上暖。 走上前往锅里看了一眼,沈瑶忍不住拿起勺子稍稍舀了一口尝尝味。 味道咋样?还可以吧? 嗯!好喝! 不知怎地,沈瑶从那一口羊骨汤里喝出了农村大席的味道。 小时候跟外婆跟着去别人家吃席,沈瑶就喝过这么一碗热乎乎的烩面,味道算不上多么惊艳,但喝下去从手到脚都是暖的,吃面的时候稍微拌上一点用羊油熬的辣椒,滋味别提多香了! 面已经提前备好放在冰箱里了,沈瑶和露比她们来后,才拿出来回温。 将面团揉成面片,文聪向沈瑶问道:吃宽点还是吃细点? 宽点吧,宽点吃着过瘾。 烩面还得是宽的最得劲儿,而且一定是得用手撕,但凡用刀去切就没有那个口感了。 先将面皮拉长一些,然后上下甩动,靠着反复拉扯的力道将其伸长,然后再从中间一分为二、二分为四,最后掐成两段就能下锅去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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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