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了一块,放在盘子里递给她:还没吃早餐吧,尝尝这个。 匠悠把盘子塞进娜夏手中,便转身去了酿造室。娜夏不明所以,鼻子里闻着都是这大白馒头的香气,当即迫不及待地拿起馒头吹了吹,直接咬了一大口。 唔,好软!她发出一声幸福的呻吟: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松软的面包! 嘿嘿,你再尝尝这个。匠悠捧着一玻璃罐黑色不明物体钻了出来,娜夏看了一眼罐子,见里面是一颗一颗棕黑色的豆状物,不由好奇道:这是什么? 豆豉,很好吃的。匠悠取出一柄干净的小勺,舀了一点豆豉,放在娜夏的馒头上:这种酱料吃法也很多,你先试试味道,我后面再教你其他的做法。 娜夏有些紧张地嗅了嗅味道,随即鼓起勇气捧起馒头连着豆豉一口咬下,然后又发出了比刚刚更加幸福的声音。她托着脸颊,一脸陶醉: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比花生酱面包还好吃!w?a?n?g?址?f?a?布?页?i????ü???ě?n??????②??????????? 哎,我也挺喜欢花生酱配馒头的。被她一提醒,匠悠也不由得回想起了花生酱的滋味,她笑笑道:下次我们来做花生酱吧! 唔唔,店长您怎么什么都会!真是太厉害啦! 两‘人’一个捧着馒头一个捧着魂火吃得高高兴兴,没几分钟后就发现厨房门口探出了三个脑袋,作为酿造工坊的金主与合伙人,安德雷率先发问:小骨头,你又弄出什么好吃的了? 诶嘿,匠悠拿出几个碟子,给他们一人夹了一个馒头,之前跟你说过的馒头。 安德雷也想了起来:就是你说过的……和我的魂火很像的那种食物? BingBong~答对咯~匠悠往每个碟子里都舀了一勺豆豉,然后依次递给三人,你们可以试着搭配这个酱料吃~ 说话间店门口便传来了响动,应该是狼小哥送肉过来了。 唔,我得去看看今天狼大叔送了什么肉过来。匠悠啪嗒啪嗒地跑出厨房,娜夏见状连忙把她盘中剩下的馒头一口吞下,鼓着腮帮子一边嚼一边跟上了她的脚步。 温斯顿看了一眼盘中的大白‘面包’,饶有兴趣地看了一眼安德雷:……是你灵魂的味道? 安德雷已经拿起馒头咬了一大口:别说,这还挺好吃的。 杰瑞科猛猛点头:比黑面包好吃! 他舔了一口豆豉,面目瞬间扭曲,黑色的猫毛炸开:但这个豆子我不是很喜欢。 唔,我倒觉得挺不错。温斯顿也尝了口那黑色的豆豉,有点咸,还有种十分特别的滋味,嗯,气味比之前的酱油更加浓郁。 除了杰瑞科因为种族特性在豆豉面前败下阵来,其他人对这试吃都接受良好,尤其是中式无糖大白面包更是获得了所有人的一致喜爱。 不过,今天送来的肉品同样还是下水和猪头,所以豉油鸡和豉汁排骨暂时仍做不了,但馒头配卤味以及馒头夹猪头肉却可以安排上。 明天下午我就要出发去梅洛里城,正好今天要做的菜品和昨天一致,匠悠拍了拍娜夏的肩膀,乐滋滋地宣布道,所以今天就由娜夏作为店里的主厨,我负责把关和辅助。 ? 如?您?访?问?的?W?a?n?g?阯?F?a?布?Y?e?不?是?í???????€?n?????????????????ò?м?则?为?山?寨?站?点 娜夏没料到上岗第二天就如此迅速地迎来测试,但她也知道这是一个向匠悠证明自己有能力独立看店的好机会,她有几分紧张、又有几分激动地吞咽了一口唾沫,撸起了袖子:我会加油的! 勤快的妹子利落地搬着下水和猪头就去后院洗刷,匠悠则对着杰瑞科招了招手:杰瑞科,想学调酒吗? 杰瑞科的眼睛瞬间亮了亮:想! 那刚好,我怕娜夏在店里忙不过来!调酒还挺容易学的,按照这个配方来就行,你看我做一遍应该就会了。按照安德雷的意思,杰瑞科是要留下来帮忙看店的,反正合伙人的家仆就是自己人,匠悠打算让杰瑞科分摊一下酒吧的活儿,给娜夏减减负。 于是接下来的一整天,匠悠都在重复着教学与验收的流程,所幸杰瑞科虽然对烹饪一窍不通,但却因做惯了仆役与家务,在调酒上颇有天赋。 而娜夏经过一整天的特训,固然还有几分生疏和手忙脚乱,却已经能记住昨天所学的菜谱,还成功复现了昨天的卤味,几个猪头也处理、卤制的十分完美,变成了今日热销的猪头肉、猪耳朵和猪舌。 至于狼大婶则依旧是非常靠谱的服务生,自来熟外加好口才,总能把客人们逗乐,遇到什么麻烦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妥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匠悠觉得,有这几位靠谱员工在,她短暂离店几天应该不成问题。 第181章 来访的洛丽莎 作为酿造工坊的老板,匠悠在确认了现有员工能够保障工坊正常运营后,便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酿造酱油、豆豉以及准备私厨任务上。事关十个金币,她既要保证私厨任务万无一失,又要保证店里商品囤货充足。 毕竟路途遥远,前去一趟梅洛里城往返就需要不少时间,再加上私厨任务本身,匠悠估摸着她最起码也需要离开个三四天。 这个时代旅行不易,虽然有魔法,但想要从一个地方‘嗖’地一下传送去另一个地方的难度仍等同于徒手开虫洞,只有大魔法师、大炼金术士或是某些奇幻种族才能完成这种高难度外加高耗能的壮举,绝大多数的人想要旅行的话,要么靠自己的双脚走路,要么就得购买牲畜。 牛、马、驴、骡子往往是普通人最常见的选择——哦,可不要误会,这里说的‘常见’,是指普通人就算倾家荡产拼凑出足够的银钱,一般也只有这么几种购买选择,而并非人人家里都能拥有这么一头代步的牲畜。 事实上,在古代购买牲畜不亚于现代买房,买下牲畜就像是支付了首付款,接下来每天的粮草供应、疾病时的医药支出则是后续细水长流的房贷。大部分人能凑得齐购买牲畜的钱,却未必承担得起后续的饲养费用。 就算安德雷这样出身不凡的贵族,要养好迪亚戈这样一匹重型挽马,都得为每一个镍可殚精竭虑,更别提本就生活艰难的平民百姓了。 能咬牙购买代步牲畜的,多半都是有实际需要的商户。比如狼大叔和矮人印刷匠就有马车负责运送商品,这种情况下,这些代步牲畜就成为了赚钱道具,盈利基本能供得起饲养的花销。 这样一来,就算国王和贵族们不禁止人们四处出行,城市与城市、领地与领地之间也不需要路引,但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们,若非极其幸运或极其倒霉,从出生到死亡几乎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园。 无他,在没有代步牲畜的情况下,哪怕国王在城市之间修了通达
关于《巫妖酿造工坊经营日志》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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