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芸,还是先别说。许二哥道,要不,你先见见那个人……
小三就是小三,见什么?许如芸道,她明明知道你有妻子有儿子,还跟你勾搭在一起,那是她下贱。你的问题最大,你知道你自己的情况,还去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许二哥和于丽刚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感情特别好,许二哥什么都听于丽的,于丽陪着许二哥摆摊,一定都不嫌弃辛苦。而现在,许二哥却去找别的女人,男人对女人的爱,有几个能一直维持住的。
许如芸觉得宁彦靖能把生意做得那么强大,那都是有原因的。瞧瞧宁彦靖对苏雪晴多好,苏家一摊子烂事,宁彦靖也没有说苏雪晴不对,宁彦靖还经常买礼物送给苏雪晴。
许如芸在宴会上看见过苏雪晴,宁彦靖经常待在苏雪晴的身边,没有让苏雪晴一个人单独待太久。宁彦靖看重苏雪晴,那些人才多看重苏雪晴。要是宁彦靖不看重苏雪晴的话,那些人也不可能那么重视苏雪晴,指不定还会在背后嘲笑苏雪晴。
当于丽听到许如芸说的方法后,她想了想,我跟你二哥离婚。
行,既然这是你的选择,二嫂你就跟二哥离婚。许如芸道,其实,我不是很想你们离婚。但是这是你的选择,我尊重你。
前世,许如芸想要跟廖建凯离婚,身边的人都不同意。许如芸知道一个女人想要跟男人离婚有多么不容易,身边的人会说夫妻两个人有孩子,说两个人有感情基础,两个人都在一起那么多年了,离婚干嘛,再找其他对象,也找不到那么好的人了。
吃过饭后,许如芸不管是不是大年初二,她直接跟许父许母说许二哥找别的女人的事情。这种事情不能拖,拖下去的话,对大家都不好,早点解决早点安心。
离婚?许母错愕,那是你亲哥哥。
他是我亲哥哥没有错,可他犯错了。许如芸道。
你二哥……你二哥他知道错了,不用非得离婚。许母又看向于丽,当初,你为了留在南城……
不管二嫂当初是为了什么嫁给二哥的,二嫂都为二哥生了孩子,二嫂也没有在外面找别的男人。许如芸道,错的是二哥,不是二嫂。妈,您别在二嫂的身上找原因,别说二嫂是有目的的跟二哥在一起。就二哥当初那个条件,二嫂没有嫁给他,他也不可能找到二嫂这么好的人。
大过年的先不说这一件事情。许母想要拖延,相关部门的人现在也没有上班。
许母不想让许二哥跟于丽离婚,她还挺满意于丽的,于丽为许二哥生了一个儿子。如果许二哥跟于丽离婚了,孩子又挺大的了,许母担心孩子知道真相之后会怨恨许二哥。最好的办法是许二哥跟于丽不要离婚,两个人好好商量一下,事情还是能解决的。
就是要趁着相关部门的人还没有上班,我们自己人先谈好。许如芸道,等相关部门的人上班之后,直接过去离婚就行了。我的想法就是让二哥净身出户,让二嫂带着孩子,二嫂就一个孩子,她一定会为孩子着想的。二嫂这个年纪,就算改嫁,也不大可能再生一个孩子了。
许如芸知道有的人四十多岁还有生孩子,但不是每个人四十多岁都生孩子。有很多女人离婚后或者是守寡后,她们都没有再嫁人,有孩子就够了,何必再去找一个男人受罪呢。许如芸不知道于丽到时候会不会改嫁,于丽要是改嫁的话,那也是应当的。
房子改成孩子的名字。钱呢,一些存在孩子的名下,一些存在二嫂的名下。许如芸道。
可以都放在孩子的名下。于丽道,她有工资,能养活自己。等以后退休了,也有退休金,我只要有一套房子就行了。
这是为了防止孩子以后不想跟于丽住在一起,于丽自己有一套房子居住,也就不用担心要出去租房子住。老人出去租房子住,不容易。于丽得把以后的事情也考虑好,不能只想着眼前的事情。
这也行。许如芸没有意见。
还是好好考虑考虑,离婚到底不大好听……
妈,这都什么年代了。许如芸道,是二哥对不起二嫂的,又不是二嫂对不起二哥。二哥太不是人了,我们不能助纣为虐。让二哥跟二嫂离婚,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二哥想要跟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他就去找那些女人,别再祸害二嫂了。
你……许母不明白,许如芸怎么就站在于丽那边,于丽跟许如芸又没有血缘关系。
那就按照如芸的说法去做。许二哥不大高兴,却又没有办法。在许家这个大家族里,许如芸说的话很管用。许二哥的情人几次逼着他离婚,他都没有离婚。许二哥想大不了自己住到情人的家里,自己的工资好歹还是自己的,自己还是能出生活费。
我的意思是房子没有你的份,懂?许如芸道。
懂了,懂了。许二哥道。
许大哥许大嫂坐在旁边,他们得知许二哥在外面找女人,他们只觉得很荒唐。要知道许二哥跟于丽刚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感情特别好,后面这些年,许大哥他们也没有看出许二哥不喜欢于丽。结果这个时候给他们整这一出,许二哥藏得真深。
关于《小巷日常[八零]》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小巷日常[八零]》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