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这么说,沈雁回有时还是会夜里躲到祖母床上,笑嘻嘻地给她暖脚。
院里的火炉是她前两日给祖母新砌的。在河边拣了几块石板,和了些新泥,垒了好几层。
有了这火炉,祖母不用在院中与后厨来回跑,打了井水便能就地烧滚,避免一来一回,沾水滑到,且在里头烫些菜也熟得快。
沈雁回布兜里的菱角便是祖母用火炉煮的。
雁雁回来了。
陈莲几步便走到了院口,笑着将沈雁回的手揉进自己的手心,外头可冷了吧,我给雁雁暖暖。
她见了沈雁回,眼睛便会眯成一条小缝。
祖母的手方才点过锅炉,热热的。它并不细腻光滑,反而带着深深的纹路,似沟壑般交错,很粗糙。
可包裹着沈雁回的,是一双极其温暖的手。
纵使自己已经来了这儿多日,沈雁回还是鼻头一酸,她是不舍得将实话说出口的。
一来,说出来大抵是都不信,二来,祖母老了,再也受不得大惊吓。
她一定会替沈雁回好好对沈家。
雁雁回来了啊。
沈丽娘端了一只木盆,里头装着一只拔得白净光滑的鸡,才洗了个热水浴,还散着阵阵热气。
她约莫有三十岁,面若银盘。
身穿碧色交领襦裙,用一根襻膊两袖口两处卷起,绛紫绢布裹发盘髻,簪银簪一支。
快去火炉边暖和暖和,我从东市里老何那专门挑的鸡,特别新鲜,给雁雁熬鸡汤喝,好不好?
给雁雁熬鸡汤喝,好不好?
沈锦书从沈丽娘的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甜甜一笑,有样学样地重复着自家阿娘的话。
她一身鹅黄交领棉袍,头梳三丫髻,绑赤色花草纹发带,如年画娃娃般。
沈丽娘是沈雁回的舅母,与舅舅青梅竹马,在沈家村一起长大。她针线手艺极好,绣出的花鸟牡丹活灵活现,平日里会做些针线活贴补家用。
她与舅舅就生了一个女儿,取锦书二字,小名换作凤姐儿,打小就当个宝贝疙瘩疼爱。
凤姐儿叫姐姐,说了多少遍还不改!
沈丽娘轻轻敲了敲沈锦书的脑袋,便要打水熬汤。
让凤姐儿叫便是,也没什么。
沈雁回伸手去接装了鸡的木桶,今日不喝鸡汤,我来吧。祖母种的荠菜新鲜,今早背去的一大捆去钱叔那儿卖了三十文,还给了我一把索粉。
她让沈锦书伸手去取她怀中的荷包,那荷包装得圆鼓鼓的,往桌上一倒,足足有一大把。
前些日子腌了两坛辣脚,我用油纸包了,每包卖十文。除了钱叔那,一路的食肆小摊我都去了,卖了十多包。
天一冷,家家户户都喜欢吃辣脚。
配米粥,配汤饼,甚至夹在馒头里,香辣又清脆爽口,尝起来极有滋味。
有好多钱钱,雁雁真厉害。
沈锦书用小手抓起一把铜板乐呵呵地夸奖,眼睛扑闪扑闪的,像是钻进了星星。
她的手很小,一下子抓不了一百多文,却还在努力用手心去包裹。
好多钱呀!可以买许多香糖果子!
沈雁回的身影在她小小的心底又高大了不少。
钱叔便是客来楼钱掌柜。
他从前经商时总是要坐船,去得远的那次遇了海啸,还好沈长生水性好,救了他一命。
等开了客来楼,总惦记着救命之恩,便对沈家颇有照顾。
钱叔客气,他还请我吃了暖锅,我将蛋饺与肉都带来了,还有猪红呢。
沈雁回打开背上的箩筐,里头放着方才那些菜,她只浅尝了一点儿,便都带回了家。
那碗猪红这个时辰也终于凝成了块,摇摇晃晃地迫不及待要下锅。
火炉现下还是烫的,只要多放些柴火就能燃得更旺。
沈锦书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使了好大的力气将细长的树枝掰成一截又一截,神气地丢进火炉中。
待掰累了,她也脸也被火熏的红扑扑的。躲懒的她便剥沈雁回带回来的栗子吃。那栗子事先用刀子开了口,熟了后裂得更加透彻,剥起来容易。
沈丽娘将鸡肉剁得方正,沈雁回起了油锅。热油炒鸡后放入姜蒜,而后用豆酱加水炖煮。
柴火猛烈,不多时鸡肉便被炖得软烂,撒上一把葱段与芫荽,香气四溢。
呼......呼,好吃。
沈锦书小手握着鸡腿,大口吹气。那鸡腿已然脱了骨,她轻轻一咬,整块鲜嫩多汁的鸡肉便立马掉下来,急得她伸手去接。
没想到菘菜放在里头,味道这么好。
白菘与索粉随着鸡肉彻底被炖烂了,吸满了汤汁,浸得每一粒米饭都油汪汪的。', '。')
关于《衙门对街小饭馆》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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