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绝对是在骂他,可说的倒也没错。他转而看向两个小胖子,明明是你俩拉的仇恨,可为什么最后被集火的人是我? 太白太黑齐齐摊手,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好像在说:你在说什么呀,太白(太黑)听不懂呢。 商四气绝。 小乔收了笔记本电脑,决定去廊上坐一会儿,呼吸点新鲜空气。 崇明很快就回来了,在见到小乔之前,陆知非先把今天下午黄毛到访的事情告诉了他。崇明心里有数了,端着买回来的蛋糕过去找小乔。 明亮的夏日里,小乔摘了眼镜盘腿坐在木制的走廊上,闭着眼微微仰头感受着拂过寒冰池塘的凉风。少年纤细的脖颈就像以前乔公馆池塘里养过的那只天鹅,阳光洒落在他的睫毛上,像和风下舒展的羽翼。 崇明没有出声,静静地在旁边站着,生怕破坏了这个画面。 小乔却睁开眼看过来,站着干什么?坐。 崇明依言坐下,目光望出去,看到的是跟小乔一样的风景,这让他心里很高兴。他想起路知非刚才说的那张照片的事情,蓦地就回忆起了从前在乔公馆的日子。 那一天也像今天这样,风和日丽。 乔家的亲戚来访,大人们在屋里谈事情,小乔就在外面草坪上招待一帮小辈。五六个从十岁到十五六岁不等的少男少女们坐在大大的遮阳伞下面,喝着咖啡或红茶,吃着点心,打打球、聊聊天,在那个乱世里享受着难得的清闲与太平。 小乔从小就不是个喜欢跟同龄的孩子打交道的人,对面几个人叽叽喳喳聊得正欢,只他一人捧着本晦涩的原文书看得入神。 小乔不喜欢他们,他们也不喜欢小乔。在多次搭讪无果后,其中一人把目光转向了崇明。大热的天,他还穿着西装三件套,扣子扣到最上面一个,站在小乔后面安静得就像个木桩子。不,他看着小乔的时候一点也不木,只是看别人这样罢了,跟他的主子乔枫眠一样,目中无人、狂妄自大。 说起来,前段时间我刚抓到一只野狐妖,正想好好培养一下,结果它三天两头就给我闹妖蛾子,我就只好把它暂时封印了。那人勾着嘴角看着小乔,语气羡慕却又含着讥讽,不像小乔你的这条狗,这么听话。 乔家世代捉妖,不光主家,各个旁支家里也有传承。像小乔这般大的少年,手里或多或少都有几只妖怪,偏偏小乔是个另类。他明明是主家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什么强力的妖怪不能养,偏偏养一只血统都不纯的狗? 旁支的小辈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就是议论乔枫眠。他们小时候听惯了大人们对于乔枫眠的吹捧,他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而且脾气又臭。 可这位心高气傲的小少爷不知是吃错什么药,他竟然养了一条不知道哪儿捡来的狗。 这个笑话大概可以供他们认认真真笑三年。 这不,刚刚还不为所动的乔枫眠听到自己的狗被侮辱了,立马就有了反应。他慢条斯理地合上书,把它放在膝盖上,抬眼看着他们。 其中有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年纪最小,有些不安地拉了拉长兄的衣袖,示意他赶快道歉。然而少年执拗,微抬着下巴,誓要争一口气。 气氛有些凝固,炽热的太阳开始转冷。 小乔看着他们却不说话,无形的压力扩散开来。对面的少年有些烦躁起来,想要压回去,可对上小乔那双平静莫测的眼睛,下意识地闪躲,于是又不自觉低了一头。 少年心里有些懊恼和气愤,可他刚张开嘴,对面的小乔就说话了。 我可以原谅你们的无知和愚蠢,但是请不要在我面前表演。小乔微微笑着,举止斯文得体,可说出来的话偏偏刺人得紧,崇明,待会儿去厨房看看。今天李师傅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东西给客人吃了,叫人家嘴里也变得不干不净起来。 你!对面的少年一下子涨红了脸,速度快得像是气球的膨胀。其余几人也坐不住了,一个个对小乔怒目而视,不管怎么样,他说的话都太难听了! 小乔的笑容微微泛冷,你什么你,算辈份我是你堂哥。如果你不懂礼字怎么写,就不要出门丢我乔家的脸。在如今的上海,你们刚才的行为说好听点叫幼稚,说难听点叫自寻死路。 其实小乔说的也没有错,这些旁支仗着有乔公馆撑腰、又有捉妖技艺傍身,一向自大。可他们怎么不想想,现在正逢乱世,各路妖怪都出来了,正是该他们谨言慎行的时候。他们却毫不收敛不说,还来挑衅他这个最大靠山的儿子,脑子不是有病就是有洞。 得治。 小乔说完话,又没事人一样低下头去看书。一切都显得那么风轻云淡,他毫不在意对面涌来的愤怒,指尖翻过书页,说:要告状的话,请早。 话音落下,一个沉不住气的已经站起来的人反而僵在了原地,脚步半天迈不出去。他们又不是傻子,如果这时候去告状,被骂的还是他们。 这也是他们那么讨厌乔枫眠的原因,无论他们怎么说,大人们总觉得小乔是个优秀又乖巧的孩子,谁都夸他,谁都向着他,可实际上呢? 他就是个掐着你命门,还要笑着赐你一刀的斯文败类! 气死了! 第112章 牡丹(二) 崇明其实也曾经想过,他的少爷为什么只养了他这样一只普通的妖怪呢?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像其他人一样不解,并且想着早晚有一天少爷会捉到其他的更强大的妖怪。到那个时候他或许就要退居一旁,只能在少爷想起他的时候,还能上前为他做点什么。 但是没关系,他会一直待在少爷身边的。只要少爷回头,就一定能看到他。 少爷捡到他的时候,才十岁。 那一年他跟着他父母到崇明岛游玩,就在距离住所不远的草丛里捡到了受伤的崇明。才十岁的小少爷脸颊还是肉肉的,戴着比现在小一号的圆圆的金边眼镜,玉雪可爱的脸上摆着与年龄不符的一本正经的表情。看着像是个有洁癖的,可却把脏兮兮的崇明一路背回了住处。 十岁的娃娃,背着一条体型巨大的狼狗,走在杂草及膝的羊肠小路上,这画面任谁看了都得替他捏一把汗。 后来乔月山治好了崇明的外伤,并对他言明了乔家捉妖师的身份。那时崇明想,如果这几个人就是捉妖师,那他宁愿被捉走。 少爷最后收留了他,因为是在崇明岛捡到的,所以就叫崇明。他们一起回了乔家的大房子里,然而在崇明变成人形之后,他在少爷眼里看到了一丝嫌弃。 可是他已经成年了啊,变成一个成熟的大人模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关于《妖怪书斋》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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