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之后就被抓起来了。史莱姆显得有些委屈,似乎是在埋怨融合战士打扰了它向着太阳旅行的脚步。
你要是一直向东,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人类的领土然后被当成怪物杀掉。墨菲苦口婆心地劝慰道:所以你的体内会拥有信仰之力,也是因为吃了维尔汀埋骨地的植物吗?
植物?史莱姆好像不太能理解这个问题。
墨菲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逸散着神圣气息的苍薯,吃过吗?
史莱姆上下抖动起来:吃过吃过,吃过好几个呢。
墨菲点点头,这就不奇怪了。
根据这只特殊史莱姆的叙述,墨菲补全了自己的猜想。
首先,这史莱姆小的可怜,爬的不快,吃的不多,每天向着东方爬行,晚上就会迷路,只能等到太阳升起之后再次启程;
再加上对方的年龄实际上只有半岁,墨菲在脑海中的地图上简单推算了一下,判断这应该是一只出生在缓冲带的史莱姆。
绝大多数史莱姆出生在魔界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在不断的生长过程中自然就会在体内积累属于魔族的魔力,就如同史莱姆领主布鲁一样,这样的史莱姆在吃掉神圣苍薯之后就会理所当然的死掉,即使侥幸捡回一条命也肯定元气大伤。
而面前这个幸运儿史莱姆则大不相同,它出生在没有魔力的缓冲带,之后吃掉了蕴含信仰之力的神圣苍薯,便成为了万中无一的神圣史莱姆。
因为神圣信仰之力对于魔族具有克制能力,所以它才能以低等级的劣势吞噬掉其他史莱姆身体的一部分,就像越阶打怪一样神奇。
至于为什么没办法吃掉骷髅只是留下痕迹,墨菲认为骨骼的耐腐蚀性应该还是要强于凝胶状的史莱姆的。
这样,史莱姆具有神圣信仰之力的逻辑便能够说得通了,墨菲在心中暗自赞许自己的机智,也感叹史莱姆竟然是这么神奇的生物,似乎与其他的魔族完全不同。
好吧小家伙,你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墨菲伸手抱起面前脸盆大的神圣史莱姆,丝毫不在意对方微不可见的挣扎,跟我走吧,从今天起你就叫,就叫‘幸运儿’好了。
墨菲抱着史莱姆出了木屋,等在外面的融合战士们纷纷将目光聚拢过来。
他环视四周发现魔族们都在看着自己,便朗声说道:大家不用担心,问题已经解决了。
举起手中的史莱姆,墨菲继续道:它也是我们中的一员,用不了多久大家就能够好好相处,不会出现互相伤害的情况了。
欢呼从周围的融合战士们的头盔下方传来,墨菲将史莱姆重新放下问道:你们是都要返回盖斯城吗?
融合战士们点点头,他们本就是被佩佩从盖斯城召唤而来的,为了押送山贼才一路来到这里,现在山贼们已经交给了常驻在欢乐种植园的骷髅和史莱姆们调教,自己当然也该返回盖斯城守卫了。
既然这样,大家快聚到我身边。墨菲招招手示意众人过来,一个传送魔法已经开始积蓄魔力。
我来载你们一程!
关于《异界:厌战魔王想要不战而胜》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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