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廉价神捂住了眼睛,不忍再看,蠢到这种程度,也是奇葩了。
附近还有亡灵吗?带我去找它们!
唐顿放弃拷问情报了,就这种蠢蛋,估计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
你找它们干什么?等等,你是我的猎物,不准跑!
三爪总算想起来了,急急忙忙的去抓弯刀,接过用力过猛,腰部的脊椎嘎嘣一声断掉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唐顿蹙眉。
墓园呀!
三爪理所当然的语气,让唐顿恨不得宰了它。
好了,乖乖的受死吧?
重新组装完毕的三爪挥舞着弯刀,正要砍杀唐顿,结果就像见了鬼似得,瞪着他的身后,大吼一声‘鬼呀’,转身就跑。
主人,什么都没有呀,啊,骷髅!
杰克逊从浓雾中出现,看到三爪后,吓了一跳,转身就要避开,能在强大的主人面前站立,一定是传奇强者,可是它跑了几步,便看到对方也开始逃窜。
比起智商,杰克逊可是滑头,立刻转身,大喊大叫着杀了回来。
咻!
一支弩箭射出,穿过了三爪的肋骨间。
女神在上,我的命好大!
三爪又兴奋又害怕,于是一个没注意,绊倒了一块石头,整个人摔了出去,四分五裂。
杰克逊很轻松地提着三爪的脑袋走了回来。
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三爪的两排牙齿激烈的碰撞着,几乎吓死,亡灵生物都可以通过吞噬灵魂来变强。
你为什么不怕我?
唐顿不解。
我为什么要怕你一个‘面包’?
三爪也是相当的不解。
面包?
唐顿愕然。
对呀,人类对于我们亡灵来说,就是食物。
三爪完全是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可没被吓跑!
唐顿撇嘴。
那是你的腿都被吓软了,想跑都跑不了!
三爪的脑补能力简直无敌,让荷玛和廉价神笑喷。
蠢货,我的主人可是大元帅!
杰克逊与有荣焉的炫耀。
大元帅是什么?能吃吗?
三爪询问,我吃的最美味的一餐,就是一条蚯蚓的脑浆,那可是我花了一个星期才抓到的!
主人,我觉得我的智商被侮辱了!
杰克逊咬牙切齿。
算了,把它放了吧!
唐顿叹气,这骷髅都混到吃蚯蚓的地步了,简直凄惨。
你们要去哪?我给你们带路呀,那边不能走,有一个大恶棍盘踞着!
三爪绝对是脑子缺线,也可能是孤独的太久,想找人聊天。
有多恶棍?
杰克逊瞟了唐顿一眼。
一顿要吃一个骷髅的灵魂!
三爪说着,还满脸艳羡的擦了一下口水。
你这都是什么度量标准?
杰克逊发誓,要是再和这个蠢货说话,就自抽一百个耳光。
当唐顿见到那个大恶棍的时候,总算明白三爪为什么能活下来了,这家伙连灵魂阶都不是,只是幸运的开启了智慧,以它那点灵魂之火中蕴含的力量,哪怕是大恶棍这种战争阶级别的骷髅,都懒得杀,无它,宰他消耗的那点儿能量,吃五个三爪都补不回来。
你还真是弱鸡呀!
杰克逊在唐顿的麾下,早没地位了,哪怕是绿皮地精都比他厉害,可是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形象很高大,有足够的资本鄙视三爪。
人类?
大恶棍郁闷,在它的身后,是一百多只灵魂阶的骷髅士兵,按阵势来说,的确不小。
这里是什么地方?
唐顿开门见山。
杀了他们!
大恶棍挥舞着一并巨大的砍刀,带头冲锋。
唐顿左手握拳,向旁边一震。
快跑呀!
三爪扯了唐顿一把,转身就跑,可是下一刻便愣住了。
轰!轰!轰!
一百多枚比猛犸巨象还要巨大的魔能重拳从天而降,砸的尘土飞扬,骨头渣滓乱溅。
等到尘埃落定,大恶棍发现积攒了几十年的部下死了个精光,只剩下一团团灵魂火焰忽明忽暗,而他四周的地面,已经被砸下了数米深,以至于它像矗立在一个孤岛上。
嘎嘎嘎!
三爪和大恶棍同时打起了哆嗦,不过前者更惨,颤抖了几下,膝盖就咔嚓一声碎掉了。
这……这里是巨龙的墓园、亡魂的归宿、生灵的禁地!
大恶棍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龙墓?
唐顿的眼睛顿时一亮,巨龙作为魔兽食物链的顶端,浑身是宝,哪怕死了,剩下的龙晶和骨头也是珍贵的魔法材料。
这里最强的亡灵是什么?
荷玛出声。
是两位龙巫妖,它们守护着这块巨龙的墓地,会消灭一切入侵者。
大恶棍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满是敬畏。
你最好收起那些贪婪的念头,任何种族对于骸骨,都非常的重视,更别提龙族,我觉得这里的守墓人,绝对不止两个龙巫妖!
荷玛的声音刚刚落下,就有一声巨大的龙吼传来,只是片刻,一头冰霜巨龙便破开了浓雾,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爬虫,是谁允许你们打扰龙族的安眠?
拍打着翅膀,翱翔在天空,巨龙俯瞰着地面,摆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帅气的出场造型。
我是不是应该把嗓音再弄得沙哑一点?
巨龙还在自恋的琢磨着,一柄龙枪突然像闪电一般,从那个爬虫的手中射出,冲天而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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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章 龙墓
关于《英雄信条》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英雄信条》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