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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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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若初已经十九岁,身材都长开了,要想显出气质,稍稍贴身一些的艳色裙子好像更适合。

程诉给她重新挑了一件,嫩黄的,明媚,艳丽,凌若初身量不小,能撑住。

程诉姐,你真是太太太有眼光了!

凌若初不是和程诉一般温润的人,她足够张扬,配得上这样的颜色,穿出了和她平日一贯的少女系不同的气质。

她开学要去读服装设计,这些年跟家里人一起,也去大大小小的秀场转过,眼力是有的。人和衣服之间相互影响,衣衬人,人也衬衣,但要衬得恰到好处,要么考验的是模特的气质,要么考验的是设计师的功底。

她注意很多次了,程诉上身的衣服,和她的气质浑然天成,一时分不清是人的功劳,还是衣的加分。

脑子里思索了很多,凌若初从来没在任何一个品牌中见过类似的款式。

程诉说,这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众品牌。

一个大学同学创立的品牌。

那个同学本来是学数学的,她先生是服装设计师,设计理念中融合了很多数学美学,程诉早年还给这个品牌当过模特,拍了几组宣传图。

直到现在,他们打版时还会用程诉的身材数据做样衣,所以尺寸特别合适,程诉也喜欢这个风格。舒适,合身,对她来说就够了,不过分追求品牌,反而养出了她独特的品味。

一直觉得,你的风格特别理性和干练,但又不会给人特别凶特别凌厉的感觉,可用温柔形容又觉得不合适。

她那股气太独特,娇生惯养的世家小姐和她比缺了有条不紊的理性,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又少了点平和气质。

凌若初想,难怪冷序南和她说,祁知礼被这位程小姐拿捏死了,她是她哥,也会被拿捏死吧。

对他们来讲,阿谀奉承和傲气凌人都太司空见惯,旁人眼里略显中庸的温润,对他来讲却太有吸引力。

比起极端的强势和软弱,能做到这份略显中庸的温润,才是真难得。

给我哥也挑一件吧,上次他过生日我都忘了送礼物。

今天把嫂嫂拐出来了,是不是怎么也得给他点补偿?

程诉姐,你给我哥挑吧!

这不好吧?

哪有叫别人代挑礼物的。

没什么不好的,你眼光可好了,我哥可喜欢你了。

什么?

凌若初好像意识到说错话了。

我的意思是……我哥可喜欢你挑的衣服了。

程诉可没给祁知礼挑过衣服,这次是凌若初赶鸭子上架让她来挑的。

哎呀,我哥喜欢你嘛。

凌若初有点破罐子破摔了,她觉得程诉肯定知道的呀,冷序南都跟她说了她哥英雄救美的事迹了,被救的美人本身应该也有所触动吧。

而且她这几天来华悦,祁知礼的眼睛完全是黏在程诉身上的好不好,她还从没见过祁知礼用这种眼神看一个人呢。

怎么这么说?

程诉不明白,凌若初怎么会说祁知礼喜欢她呢?又或者说,程诉不明白喜欢本身的意思。

你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吗?

知道呀!就是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他,想不断靠近他,想和他在一起。

比起程韵抽象的解释,凌若初的话要通俗得多,言语间透露的是独属于十九岁的单纯,天真。

每个人对喜欢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她们对喜欢的解释,都无法套用在程诉身上,感情的事,要自己亲身体会。

她应凌若初的要求,在男装区挑了一件浅灰色衣服。

其实像黑白灰这种单调色系最挑人了,冷暖色系或多或少都会影响穿衣者的气质,显出或热情或冷淡的情绪,可灰色完全是靠人本身在撑。

她这件浅灰挑得也有说头,祁知礼身上残存的浅淡的少年气压不住深灰这样的重色,浅色更能衬他的舒朗,观察他平日里的风格,大约会喜欢这个颜色吧。

逛完街,凌若初又拉着程诉吃了一顿饭,满庭芳因着冷序南的关系,特地给凌若初留了位置,程诉沾光,吃了一顿正宗的闽南菜。

也因为这顿饭,让祁知礼等了她们好久。

凌若初还是有点心虚的,她哥虽然宠她,有时候过头了也会劈头盖脸的骂,因此一见到他就把刚挑好的衣服递到他手上。

补给你的生日礼物。

然后特地凑到他耳边强调。

程诉姐挑的。

祁知礼果真没生气,笑着接过来,然后指了指旁边,那儿停着一辆凌家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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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至夜沉沦》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至夜沉沦》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