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把厨房都留给他一个人。 陈晨的公寓不大,比她和露比的还要小了十几平,但是因为家里的东西不多,所以显得很宽敞,除了一张沙发、两张床和一个柜子之外就没有其他家具了。 铛铛, 铛铛铛…… 陈晨在备菜的时候, 乔伊带着杨子岳来灶台前假意看了一眼, 随后就径直走向了那张餐桌。 桌子上摆了两道凉菜和一盘农家小炒肉, 中央那只盘子里的五柳鱼刚出锅不久,蒸腾的热气满是酸甜的鲜香。 乔伊揉了揉杨子岳的脑瓜, 轻声问他说:你饿了吗?要不要先吃一点垫垫肚子? 不了吧,抬起头,杨子岳眨巴着眼睛回道我现在还不饿,等会大家一起吃吧。 好的, 我就知道你饿了。 杨子岳:??? 说是在问杨子岳,其实就是乔伊自己想吃了。 话音刚落,他就拿起筷子从那一层五彩衣中夹起了一小块。 吹了吹气后, 他的筷子又是假意在杨子岳的眼前晃了一圈,然后递到了自己的嘴边:乖,我先替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之前大家就经常说乔伊是饿死鬼转世,不管什么时候都总想着吃东西。 心情好要吃、心情不好要吃,别人都是对烟酒上瘾,唯独他是对吃上瘾,沈瑶每每推出什么新菜,几乎第一口一定是进到他的嘴里。 可偏偏像他这么贪吃的人,一点都不会发胖,真让人羡慕得要死。 嗯?有进步~ 鱼肉那个嫩啊,几乎是入口即化,关键的是它把五柳的味道都吃进去了。 红的胡萝卜丝、黄的蛋皮丝、青的辣椒丝、黑的香菇丝还有白的笋丝,五种丝是先炒成的芡汁然后才淋在鱼肉上,蒸熟的鱼原本只有极致的鲜,可当浇上五柳丝后,却很快吸饱了它们的味道。 沈瑶曾经做过几次这道菜,以至于当乔伊刚吃的第一口,还以为是沈瑶做的。 又夹起一块鱼肉,仔细地尝尝味,乔伊像是评委似的点点头:你现在的手艺和沈比起来,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了。 臭小子!谁让你偷吃的? 拿起手里的菜刀,陈晨故作要砍他的架势,实际上只是用刀背在他拿着筷子的手上敲了一下,下次再偷吃,我可就真的剁手了。 揉着手背被敲疼的部位,乔伊撇撇嘴:下手真重,我刚才可是夸你了啊。 陈晨白了他一眼,那你应该读读《说话的技巧》,重新学习一下怎么夸人。 谁会希望成为第二个别人呢?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他是他,她是她。 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沈瑶。 哼哼? 等等…… 乔伊好像闻到了一丝很奇怪的味道。 好像是从自己的手背上散发出来的? 再仔细闻闻…… 我的天?! 乔伊被那一股味道给熏到了,赶忙跑去水池前洗手:陈,你再做什么奇怪的东西,怎么会小便池一样臭! 要是不走过去还行,这一过去,那股腥臊的味道一下子就变得更浓郁了。 猪肝、猪腰、猪肚。 说着,陈晨就把刚切好花刀的猪腰片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嫌臭?那一会你可别吃。 虽然沈瑶做的中餐很新奇,并且大部分的味道都不错,但有一说一,有一些菜的味道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的同胞能接受,像他这样的外国人,还是有些接受无能的。 就比如说各种动物的内脏。 当然了,鸡胗和鸡肚除外,这些用来做烤串挺好吃的;鸭肠和鸭舌也除外,做成辣卤后他自己就能吃一大盆;牛肚、牛血和牛肺也除外,毕竟牛杂汤还是蛮好喝的,还有鸡头、鸭掌、猪肚…… 除了这些之外,其他任何内脏他都吃不下去。 猪的肾脏……也可以吃吗?乔伊试探地问。 当然可以,不信你问沈,在华国有很多人都喜欢吃。 说着,陈晨又拿起另外半边还没切的猪腰,在他面前晃了一圈。 那不是臭,准确来说是骚,即使洗过很多遍还是能闻到那股特殊的味道。 不行不行,这个是真的吃不了,他受不了这个味道。 如果是让沈瑶来做的话……说不定他还可以接受,陈晨的手艺暂时还是算了。 把猪腰打好花刀、再把猪肝切片、肚头切成小丁,陈晨并没有急着热炒,而是一直等着锅里的粉蒸肉。 麦克的演唱会回放开始了,没过两分钟,锅里的粉蒸肉也好了。 好了好了,可以入座吃饭了! 看向案板上的碗里还有没炒的食材,锅也还没刷,乔伊问道:你的猪肾脏今天不打算吃吗? 别急啊,这不正打算做呢。 说话的功夫,陈晨就重新起火,同时用锅勺舀了一大勺的油来润锅,等到锅里的温度差不多后倒入猪腰、猪肝和肚头快速翻炒,过了几秒后再加入提前配好的料汁、素菜,只用了不到二十秒的功夫就出锅了。 经过十几秒的猛火爆炒,盘子端上来时还冒着热气,甚至还能听到滋滋啦啦的热油声。 网?址?F?a?布?页??????ǔ?????n???????????????ò?? 看着盘子里微微变色的各种猪内脏,乔伊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熟了? 陈晨随手把用过的锅放进水池里,嗯,熟了。 这就可以吃了? 当然。 这绝对是乔伊见过速度最快的炒菜。 怎么回事,连一分钟的功夫都不到竟然就能吃了? 那可是很骚的猪内脏啊,不炒的时间长一点,怎么把它的那股异味处理干净。 别说是陈晨做的,就算是沈瑶这么炒……他都得犹豫犹豫才会动筷子。 是桥头三嫩! 看到那道熟悉的菜,杨子岳的眼睛都亮了。 他并没有急着动筷子,而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这熟悉的味道:我们家隔壁的叔叔是川省的,他经常会炒猪肝和猪腰。 说着,杨子岳就夹起了一小块猪腰给身边一脸震惊的乔伊,你别看他闻着臭,吃起来真的超级好吃~! 乔伊没听懂他的话,于是向沈瑶问道:他说什么? 他让你尝尝,说很好吃。沈瑶一边解释一边给自己的碗里夹了一筷子。 桥头三嫩一定要快火爆炒才好吃,同样的,也一定要刚炒好就吃,才能吃到最完美的口感和味道,等到放凉后味道可就变了。 琼恩没什么讲究,只要是食物就行,所以当这道菜上桌后,他就也跟着夹了一筷子。 嗯,味道有些怪怪的,不过确实不错。 陈,你的手艺的确进步很大! 可以的,火候刚刚好,豆瓣酱的用
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