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青放下茶杯:他确实还行。
颜浅盯着他看了两秒,笑了:行,你说还行就是还行。那我呢?
南宫青看他一眼:你喝完了没有?喝完进屋。
颜浅低头看了看杯中,还剩半盏:没喝完。你还没回答我。
南宫青起身,拍了拍衣摆上的灰尘:你比还行强一点。
说罢转身进了屋。
颜浅坐在廊下,握着半杯茶,嘴角扬得老高。屋内传来南宫青铺床的轻响,细碎又安静。
他饮尽最后一口茶,起身跟了进去。
院门轻轻合上,桂影静静伏在墙上,风过,沙沙作响。
第91章 冷惊风觉得沈之初多少有点毛病
冷惊风在沈府住了三日,沈之初总觉得这人有些古怪。
倒不是武功不行,恰恰相反,他刀法极好,每次看他练刀,沈之初都觉得自己那柄软剑,拿去当烧火棍都嫌轻。怪只怪他话太少,三天下来统共没说过二十个字,大半是嗯好知道了不用,简洁得像块石头。
沈之初决定主动搭话。
第四日清晨,冷惊风在院中练刀。刀身窄长,通体乌黑,晨光里翻飞如轻蛇。他练刀时气息平稳,不闻喘息,只有刀锋破风的细响,清锐如蝉鸣。
沈之初端着一碗小馄饨从厨房出来,立在廊下看了片刻。
吃了吗?
冷惊风收刀回身:吃了。
吃的什么?
馒头。
光吃馒头?沈之初皱眉,你习武之人,只吃馒头怎么顶得住。拿着。说着便把碗递了过去。
冷惊风望着碗里的馄饨,没有接:这是你的。
我再去盛一碗便是,厨房多的是。
冷惊风迟疑片刻,接过了碗,低头吃了一个,没作声。
好吃吗?沈之初凑上前问。
还行。
还行是多好?
冷惊风想了想:比馒头好吃。
沈之初笑了:那是自然。我沈家的馄饨,皮是专人擀的,馅三分肥七分瘦,汤底是老母鸡慢炖两个时辰熬出来的,你倒好,拿它跟馒头比。他摇摇头,转身又去厨房端了一碗。
两人并肩站在廊下,各捧一碗馄饨。沈之初吃得快,几口便见底;冷惊风吃得慢,一口一个,细嚼慢咽。
冷惊风。
嗯。
你以前在江湖上,一天吃几顿?
看情况。
看什么情况?
有没有钱。
沈之初一怔:没钱就不吃?
吃馒头。
又是馒头。沈之初叹气,以后在沈府,一日三餐顿顿有肉,馒头只配当零嘴,不准当正餐。
冷惊风看他一眼:你管得真宽。
沈之初笑:我花钱雇你,自然要管。你真饿出毛病,谁给我当护卫?
冷惊风没再接话,低头吃完最后一个馄饨,将碗搁在廊栏上。沈之初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递过去:擦嘴。
冷惊风没接。
怎么?
不用。
你嘴角沾了汤。
冷惊风抬手用袖口随意擦了擦。沈之初看着他这模样,把帕子收了回去:你这人,活得也太糙了。
习惯了。
沈之初摇摇头,端着两只空碗回了厨房。
上午沈之初要去铺子里对账,换了身月白长衫,头发束得齐整,腰间软剑换成了玉佩,去自家铺面,不必带兵器。
冷惊风,跟我出门。
冷惊风从院中走出,依旧是那身藏青短打,腰间佩刀。
你就穿这个?
怎么?
我带你见掌柜,你穿得跟要去动手似的。沈之初上下扫了他一眼,算了,就这样吧,走。
两人出了沈府,沈之初在前,冷惊风落后三步跟着。街上人多,沈之初走得慢,时不时与路边小贩搭话。
王婶,今日菜新鲜吗?
新鲜得很,沈公子要不要来一把?
来一把,送到府上找管家结账。
好嘞!
冷惊风在后面看着他一路买下去,菜、水果、糖炒栗子,最后还拎了两条金鱼。卖鱼的将鱼装进琉璃缸,冷惊风顺手帮他捧着。
买金鱼做什么?冷惊风问。
养着看。
你院里不是有鱼池?
鱼池是鱼池,这个放书桌上。
冷惊风低头看了眼缸里两条红白相间的金鱼,不再多言。
关于《掌门他见色起意》的最新评论
书迷小李
这本书的设定太棒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每次阅读都让我充满期待,简直是不可自拔!
2024年11月29日 11:00
追书小王
情节发展让人激动,每个转折都很意外,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下去,实在太精彩了!
2024年11月29日 12:30
小说迷小陈
人物塑造非常出色,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尤其是主角的成长,让人感同身受。
2024年11月29日 13:45
每日更新内容:关于《掌门他见色起意》的最新评价,敬请期待明天的评论!